(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旅游产业发展资金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旅游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8.56万元,执行数为88.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大英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持续快速和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提高了大英旅游知名度,为建设天府旅游名县奠定了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旅游产业发展资金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县政府应加大旅游产业发展资金预算,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功能的完善。(包括旅游道路、旅游厕所、旅游标识标牌、旅游购物点、旅游商品等建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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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旅游产业发展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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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大英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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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8.56 |
执行数: |
8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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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88.56 |
其中-财政拨款: |
8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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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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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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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旅游宣传推介会1次、组织大英旅游商品到外地参展3次、组织涉旅企业参加省市旅游行业系统培训、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乡村旅游节举办及全县旅游氛围营造等。 |
邀请旅游专家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服务礼仪、服务技能等业务培训10余次,1000余人次。积极举办“桃花美食节、青花椒采摘节、爱媛柑橘采摘节”等节会10余次。积极参加CCTV《乡土中国》《城市1对1》、重庆电视台《超级小玩家》等节目录制,配合拍摄《遇见你真好》微电影,组织涉旅企业参加乐山旅博会、成都国际旅游投资大会、厦门海峡旅游博览会,提升大英旅游知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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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1 |
做好全年旅游产业发展工作 |
邀请旅游专家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服务礼仪、服务技能等业务培训10余次,1000余人次。积极举办“桃花美食节、青花椒采摘节、爱媛柑橘采摘节”等节会10余次。积极参加CCTV《乡土中国》《城市1对1》、重庆电视台《超级小玩家》等节目录制,配合拍摄《遇见你真好》微电影,组织涉旅企业参加乐山旅博会、成都国际旅游投资大会、厦门海峡旅游博览会,提升大英旅游知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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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1年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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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资金 |
88.56万元 |
88.56万元已全部用于旅游产业发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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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提高大英旅游知名度 |
召开旅游宣传推介会1次、组织大英旅游商品到外地参展3次、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乡村旅游节举办 |
积极参加CCTV《乡土中国》《城市1对1》、重庆电视台《超级小玩家》等节目录制,配合拍摄《遇见你真好》微电影,组织涉旅企业参加乐山旅博会、成都国际旅游投资大会、厦门海峡旅游博览会,提升大英旅游知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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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旅游收入 |
2018年旅游收入突破100亿元。 |
2018年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04.08亿元,同比增长21.02%;接待游客达1161万人次,同比增长1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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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大英知名度 |
提高大英知名度 |
积极参加CCTV《乡土中国》《城市1对1》、重庆电视台《超级小玩家》等节目录制,配合拍摄《遇见你真好》微电影,组织涉旅企业参加乐山旅博会、成都国际旅游投资大会、厦门海峡旅游博览会,提升大英旅游知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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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涉旅企业、游客满意度 |
90% |
90%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大英县旅游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旅游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旅游产业发展资金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大英县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2万元,比2017年增加29.62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增大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大英县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域旅游规划和天府旅游名县创建购买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英县旅游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不属于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单位用于职工其他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浪漫地中海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1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第一书记费用。
1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指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及专列费用等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旅游局机关人员经费。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旅游局下属单位人员经费。
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
旅游宣传(项):指旅游发展资金中的宣传经费。
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指旅游发展相关的资金。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英县旅游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大英县旅游局成立于2004年3月,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属2个事业单位。旅游局内设5个机构,由办公室、质量规范管理股、市场开发股、外事侨务股、规划统计股构成。人员编制数16人,其中:公务员7人,事业人员9人,长期聘用临工1人。
(一)旅游工作
1、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四川省旅游发展战略目标和方针,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
2、研究和推进我县的旅游业体制改革;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加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力度,推动旅游企业的发展,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3、起草全县旅游业的地方性行政规章,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4、参与制订和协调旅游业有关财政、税收、外汇、信贷、价格等政策和规章制度。
5、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信息服务。
6、促进和引导旅游行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并协调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下达的旅游基建项目和立项审核;对县内各级旅游度假区(村)和其它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实施宏观指导和检查,管理和监督直属国有企业资产和保值增值。
7、负责全县国内旅游的宏观管理,按照国家发展国内旅游的方针政策,引导国内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8、对全县经营旅游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归口审核、申报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组织和指导A级景区、旅游饭店星级的初核、申报工作;指导全县乡村旅游发展,负责星级农家乐和乡村酒店初核、申报或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交通运输、景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旅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旅游安全、旅游娱乐等工作;对旅游企业的经营和服务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受理国内外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9、归口管理全县旅游涉外事务,负责全县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
10、管理和指导全县旅游教育培训;组织和指导全县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
11、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财务外汇管理和旅游企业的审计验证工作。
12、负责旅游餐厅、饭店、车船、商店、娱乐场所等定点单位的审批工作。
13、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和使用全县旅游发展基金和旅游拓展费。
(二)外事工作
1、贯彻执行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和省、市、县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执行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和有关规定的情况,处理本地区的政治性涉外事件。
3、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重要外宾和本地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归口管理并负责接待来县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负责办理县级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外宾接待工作。
4、会签本地区各部门邀请外宾来本地区访问的上呈报告。
5、办理全县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核手续。
6、协调县级各部门重大涉外活动,收集和掌握全县外事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7、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来县工作的外国专家、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
8、配合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负责外事干部的短期培训;指导镇(乡)和县级部门外事机构的业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9、作为县委外事领导小组的办理机构,承担县外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0、负责设在外办对外友协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外交流,管理协调社团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开展本地区与国外建立友好城市的工作。
(三)侨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