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及时帮扶补短。镇(街道)党(工)委要对这次排查监测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补短措施,明确补短责任人、补短时限、验收人员,按时完成帮扶补短销号。
(四)按时报送结果。各镇(街道)脱贫办在4月2日前将排查监测分析报告和问题清单(附件2)、汇总表(附件3)报县脱贫办,4月20日前完成问题整改及补短帮扶,并报县脱贫办备案销号。(联系人:陈星宇,7876155,952220899@qq.com)。各镇(街道)要以这次集中排查为契机,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从第二季度开始,落实好集中排查监测常态化工作制度,每季度末月20日—30日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县脱贫办,并及时进行补短帮扶,下月10日前报送上个季度的监测分析报告、月底以前报送帮扶补短报告。
(五)严格工作要求。市脱贫办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抽查、核实。请各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入户排查监测,不能在村办公室集中填表、敷衍应付,更不得弄虚作假。对该项工作开展走过场、当前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度滞后或在省、市抽查中发现问题突出的镇(街道),将取消相关领导及责任人推荐评选县级及以上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资格。
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