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县直各行业部门:
为加强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执行,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开展一季度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集中排查和帮扶补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排查对象
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录入国扶系统的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其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二、集中排查时间
2021年3月19日至3月31日。
三、主要排查内容
(一)家庭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一是入户核算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收入情况,测算该户2021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能否稳定达到4500元以上。二是查看“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现居住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三是查看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
(二)脱贫不脱政策情况。按照“中央和省上新的政策出台实施前、现有政策一律不能退”的要求,逐户排查是否存在脱贫脱政策的情况,特别是教育、医疗、低保、残疾人补贴、养老保险等保障性政策保持稳定和及时兑现情况。
(三)稳岗就业情况。入户排查2020年标注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家庭劳动力目前是否实现务工就业,就业困难人员是否得到帮扶。
(四)扶贫小额信贷情况。逐户排查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现有扶贫小额信贷余额是否存在逾期以及逾期的原因,摸排是否仍有合理信贷需求。
(五)涉贫信访情况。逐村排查涉贫信访案(事)件农户的合理诉求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是否息诉及依法终结。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压实排查责任。按照“四不摘”要求,由各镇(街道)党(工)委统筹安排镇(街道)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集中开展排查监测。原建档立卡贫困村由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分组手持《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入户排查表》逐户摸排、逐户填写并集中复核;非贫困村由镇驻(挂)村干部与村“两委”干部一道逐户开展排查、填写排查表并集中复核。集中排查复核后,县脱贫办将于4月1日—4月3日组织相关行业部门业务人员或参与过驻村扶贫、大排查的相关人员对每个镇(街道)按2%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范围既包括原建档立卡贫困村、也包括非贫困村,既包括建档立卡脱贫户、也包括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困难户。
(二)建好监测台账。各镇(街道)以村为单位,对逐户填写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入户排查表》进行汇总整理,建好纸质台账,存放在村级。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户要开展问题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形成最终问题清单,问题表述要具体准确、见人见事,不能以现场已经整改掩盖问题、隐瞒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