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整治。一是推动清单制管理工作。在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液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推行清单制管理,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开展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整治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工贸行业企业检维修和外包施工队伍管理等。三是开展事故集中隐患专项治理。聚焦工贸企业燃烧爆炸、电气火灾、坠落坍塌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四是进一步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各行业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定期开展工贸行业安全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三年工作计划,形成行业引导、属地指导、企业主导的工作格局。加强行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推动工贸企业充实其安全管理人员,确保重点领域(金属冶炼、涉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鼓励其他领域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企地联合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大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机制,构建企业首位负责、属地管辖、部门联合监管、专业精准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二是大力推行“特种设备安全现场检查APP”,分级划片开展摸底排查,2020年底完成特种设备信息普查。三是以电梯安全监管改革为抓手,持续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乱象整治,推动将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1年底建立以事故率、困人率、投诉率、一次性检验合格率和失信记录为主要指标的电梯质量安全诚信评价体系。四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强化公共聚集场所、工贸行业、燃气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2021年底全面完成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法定检验率100%。五是提升智慧监管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基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数据的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生产使用等信息互联互通;不断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能力,充分发挥其对监察机构的技术支撑和公益性保障作用;强化全员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培训,2022年底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十三)农村安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农村建房)整治。一是开展养殖渔船调查摸底,强化渔船管理系统数据库动态管理,深化渔业船舶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隐患做到登记、整改、销账闭环管理,强化大吨位船舶的消防设备配备情况及安全隐患排查,对隐患排查、交叉检查和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开展渔船脱检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整治,全面完成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和退捕任务。二是强化农业机械安全源头管理,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牌证核发、驾驶人考核等“准入关”,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促进老旧机具淘汰报废,开展变型拖拉机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违法载人、脱检脱审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变型拖拉机“增量为零、逐年报废、三年清零”专项行动。三是开展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摸底工作,要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建档立卡、规范管理,对闲置废弃符合报废条件的沼气池进行报废处置,开展沼气工程安全清单制管理,实施沼气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全过程管理,要强化户用沼气池“出料”“清池”安全管控,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月”、交叉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