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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比选2021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承检机构的公告

2020-12-3 17:3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1|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8a9caf37c7e5456986450a76b642829a","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3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以确保我县节日食品安全为目标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大英县2021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承担此次检验的机构按照局机关内部招标比选的方式进行确定。

一、比选计划

此次抽检预算经费为8.5万元。具体检验品种、检验项目、批次见附件。

二、项目实施时限

该项目于2021210日前实施完毕。

三、比选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

申报单位要具有CMA证书,检验资质认定证书批准的参数能够全部满足本项目所检品种。要以问题为导向,在预算经费内合理设计抽检品种,根据检验项目确定抽检品种的单价和批次。密封后于2020128日前,快邮到我局。

(二)评审

我局组织办公室、党办、食品药品检验所等相关人员组成采购组对各检验检测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根据检验室综合能力、资质水平、检验质量、合理报价以及近年来检验成果等因素综合判定,由采购组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得分最高者作为此次元旦、春节”行动专项抽验承检机构。

四、公示

对确定的承检机构将在大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比选工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党办对整个工作予以监督,受理有关比选工作的投诉举报,处理有关违纪违规问题。

被确定的承检机构在承担我局抽检监测任务时应当遵循《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局食品药品检验所  0825-7829633;

监督机构:县局党办  0825-7820663;

邮寄地址:遂宁市大英县万福街69号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629300。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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