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处置职业急性中毒事故的紧急救护和医疗工作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负责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实施紧急处置、救护。
(十五)镇辖区学校(园)工作职责
负责教育系统(含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行为,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负责学校教育设施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负责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活动的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组织学生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常态化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协助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十六)
金元市场监管所
负责全镇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指导,指导、协调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镇药品工作的综合指导及全镇特种设备工作的综合指导。
(十七)群团组织
镇工会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配合开展“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能竞赛活动,教育广大职工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权利,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镇团委将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科技知识列入共青团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动员企业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年职工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
镇妇联积极开展和参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安全生产意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和减少影响女职工安全、健康的隐患,维护女职工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
(十八)共同职责
镇相关部门负责行业、系统内应急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负责本单位本地区及所属行业和系统的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