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党政办
督促、指导、协调各办、所和下属事业单位做好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各类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文件的记录、通知和备案,对镇政府各部门拟定的安全生产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合法性备案审查监督。
(二)镇党建办
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将安全生产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发布,正确引导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舆论。负责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措施。
(三)镇社会事务办
指导、协调社会救助、福利机构(含民办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临时性救助工作。
(四)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对工矿商贸经营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执法,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和开展日常监管及简易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负责集贸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五)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
将安全生产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协调做好涉及安全生产相关维稳工作。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协调镇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促做好本行业领域(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镇财政办
负责审核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年度预算。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能力建设的支持,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供经费保障。
(七)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
指导做好全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在技术改造中鼓励和支持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项目,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工艺和产能,不断提升本镇安全水平。负责对镇政府实施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对镇域范围内建设工程、长输油气管道、城镇燃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危房安全管理和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道路维修养护,配合做好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八)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指导、协调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镇农业机械、农药经营使用、农业(包括休闲农业)生产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水利行业、各类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负责全镇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九)镇纪委
对镇党委、政府、镇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重大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对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行政监察对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十)金元司法所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纳入公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并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做好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涉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事务的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地点和农户要做好规劝搬迁,负责地质灾害和事故灾害的预防和治理,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等娱乐场所相关安全。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落实对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十三)金元派出所
负责道路交通、消防的安全监管和事故抢险及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同时配合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执法行动。
(十四)金元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