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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征收工作的通知

2020-9-2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3|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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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职责分工。(街道)及相关部门作为居民参保征收责任主体,要加强统筹安排,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协同配合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全县居民应保尽保县医保局要抓好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待遇保障工作,财政要确保财政补助拨付到位,税务要做好居民个人缴费征收工作,医保、税务、财政、卫、教育体育等部门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沟通,落实好相关群体的参保征收工作。

(四)广泛宣传动员。医保税务要做好沟通配合,切实加强参保缴费宣传工作,将缴费标准、方式和缴费操作流程作为宣传重点,制作宣传手册,通过政务大厅、(街道)、社区)、卫生院、银行等机构向群众发放。要集中一段时间在报刊、广播、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上开展参保征收宣传活动。(街道)、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广告等方式,做好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全覆盖的宣传舆论氛围

(五)严格考核奖惩。参保责任单位按期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目标任务的,按0.8/人奖励工作经费;对参保信息准确、完整录入的0.2/人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参保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统一下拨到县医保局,由县医保局按县税务局核实征收及录入数拨付给各参保责任单位。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将纳入县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实行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24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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