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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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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分项 (10分) |
创新 项目 |
1.推广应用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风力发电项目,得2分。 2.推广应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制冷供暖项目,得2分。 3.办公建筑为三星及以上绿色建筑,得2分。 4.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得2分。 5.其他创新项目,得2分。 |
10 |
四川省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以及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全省节约型机关的评价。
三、本标准的评价对象为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四、节约型机关的评价体系由评价项目和评价内容两个层次组成,总计110分。其中节约能源资源目标管理5分,完善制度体系25分,推进绿色行动30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25分,开展宣传教育15分,加分项10分。
五、节约型机关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须完成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
(二)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评价总得分≥80分。
六、已创建为节约型机关的单位每5年复核一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办公地点变更等情况,需重新创建或复核。
七、“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指标具体计算方法
(一)人均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人·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千克标准煤)/用能人数
(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公务用车能源消耗量)/建筑面积=年度建筑能源消耗量/建筑面积
(三)人均水耗(吨/人·年)=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用水人数
(四)人均综合能耗下降率=(本年度人均综合能耗-上一年度人均综合能耗)/上一年度人均综合能耗*100%
(五)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本年度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上一年度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上一年度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00%
(六)人均水耗下降率=(本年度人均水耗-上一年度人均水耗)/上一年度人均水耗*100%
八、年度目标任务由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根据《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及其年度计划要求,每年初分解下达。
附件3
四川省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备案表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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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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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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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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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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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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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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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能源消耗总量(t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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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综合能耗(kgce/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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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能源消耗总量(t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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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kgce/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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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水消耗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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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水耗 (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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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情况:(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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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开展情况:(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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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机关创建的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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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