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县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按“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每一批次抽查检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应当履行审批程序。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予以惩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积极推进政府部门间抽查结果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纳入被检查对象的信用记录,建立健全社会诚信档案。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四)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但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方式有明确规定,或上级部门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以及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反映出的普遍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抽查检查结果应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创造条件。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应严格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等规定查处。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的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全县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县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日常协调和其他事项。县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加强经费保障,统筹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
(二)开展督查考核。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全县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县联席会议负责对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督导,对消极懈怠、不作为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县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建立工作任务台账,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抓好落实。
(三)明确责任边界。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监管改革。各镇(园区、街道)、县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从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增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行动自觉,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对实践中探索出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并予以推广;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努力形成成熟管用的指导原则和解决办法。
(二)推行阳光执法,保证公平公正。要加强整合监管力量,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公开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等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确保监管执法在阳光下运行,坚决杜绝随意、任性执法。
(三)总结经验做法,挖掘特色亮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应向县联席会议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要认真梳理总结工作亮点、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度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县联席会议报送。县联席会议负责将经验做法及时向上级联席会议报送。
(四)开展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要广泛宣传市场监管领域推行联合检查的目的、意义、措施及其成效,引导市场主体理解、配合和支持随机检查工作,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要加强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搞好新闻媒体宣传和舆情引导,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