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负责完成好中央、省广播电视节目的无线发射任务并做好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运行、管理的技术工作,保障本部门所有播出发射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保证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及突发事件。做好重要时期、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技术保障工作,确保安全优质播出。
(9)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对发现问题实行闭环,形成痕迹管理。
4.旅游产业服务中心
(1)负责监管文化旅游产业及基地建设单位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交流合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并按要求组织演练。
(2)负责监管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开发及投融资项目建设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活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4)负责全县较大文化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文化旅游安全事故的舆情应对工作,信息的统一发布和报送工作。
(5)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对发现问题实行闭环,形成痕迹管理。
5.标准建设股
(1)负责监管A级旅游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星级农家乐、星级酒店、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将旅游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景点)等级评定建设意见工作中,并将其纳入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定期和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旅游安全生产检查。
(2)配合相关部门对景区特种旅游设施项目开展安全检查。
(3)推动乡村旅游、民宿的安全监管工作。
(4)指导A级景区开展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工作。发布我县景区关闭或开放信息和旅游目的地的安全提示信息;指导监督A级旅游景区的最大承载量公布与控制。
(5)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活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6)督促指导旅游饭店、主题饭店、传媒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将旅游安全工作纳入星级旅游饭店评定建设意见工作中,并将其纳入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定期和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旅游安全生产检查。
(7)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对发现问题实行闭环,形成痕迹管理。
6.市场管理股(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牵头做好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2)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3)牵头召开全县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汇总文化、广电、旅游安全情况,分析安全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4)开展文化、广电、旅游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指导开展文化、广电、旅游安全培训。
(5)修订本部门文化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组织演练。
(6)及时处置并上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事故;积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7)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促指导职责,会同相关部门配合县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A级景区等安全生产工作和旅行社、分社及网点的安全监管工作;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并按要求组织演练。
(8)及时排除、清理文化市场、涉旅企业中的政治有害性、涉黄、涉暴力等内容。
(9)负责文化广电旅游系统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安全工作
(10)负责各级重大隐患点的督办工作。
(11)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对发现问题实行闭环,形成痕迹管理。
7.文化艺术股
(1)负责监督文艺团体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县级及以上群众文化活动、项目的推选和参演参展安全工作,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并按要求组织演练。
(3)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对发现问题实行闭环,形成痕迹管理。
8.县文化馆
(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履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职责。积极创作并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防事故、防案件文艺演出活动。
(3)负责本单位内部和文艺演出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4)及时处置并上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事故;积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5)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对发现问题实行闭环,形成痕迹管理。
9.县文物管理所(县汉陶博物馆)
(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工作;指导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国有博物馆、民办博物馆等单位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对全县的文物、博物馆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业务指导。
(3)负责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4)及时上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事故;积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5)指导、监管文物安全工作,督查文物、博物馆重大安全事故,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并按要求组织演练;负责全县重大考古勘探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文物展存安全工作。
(6)督促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开发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
(7)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活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8)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对发现问题实行闭环,形成痕迹管理。
10.县图书馆
(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阵地优势,通过配置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书籍、期刊、杂志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3)负责本单位内部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纸质文献及数字化资源设施设备安全;维护读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4)及时处置并上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事故;积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5)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对发现问题实行闭环,形成痕迹管理。
11.县美术馆
(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履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职责。充分发挥美术馆场馆免费开放等阵地优势,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本单位和行业安全工作,定期对展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4)负责做好馆藏作品的防盗工作和展品展出、赛事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做好人员外出交流、采风等安全工作。
(5)及时处置并上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事故;积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6)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对发现问题实行闭环,形成痕迹管理。
12.县群众文化促进中心
(1)负责群文中心办公区域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和保卫工作。
(2)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对发现问题实行闭环,形成痕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