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镇组织委员:协助镇长抓好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党政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安全工作。联系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机关、教育、卫生、旅游、通讯、网络、文娱等安全工作。联系党政办、学校、医院、食安办、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94.镇宣传统战委员:协助镇长抓好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精神文明、文化广电旅游、教育、共青团、妇女儿童等工作。联系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广播站)、镇党建办公室、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教育)。
95.镇政法委员:协助镇长抓好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政法、综治、信访、危化、企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联系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
96.副镇长:协助镇长抓好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险、商务流通、环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秸秆禁烧、一事一议、农村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税务、市场监管等工作。联系社会事务办公室(卫健、医保、老龄)、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环保)、市场监管所、卫计办。
97.武装部长、副镇长:协助镇长抓好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武装、自然资源和规划、村镇建设(易地搬迁)、农村道路建设、科协、电力、天然气、通信、无线电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联系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98.副镇长、金元派出所所长:协助镇长主抓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主持金元派出所工作,负责综合执法、安全生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应急管理、气象等工作。联系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99.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协助镇长抓好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主持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星级农贸市场建设等工作。联系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