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检查评价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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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创建标准 |
检查评价点 |
检查评价方法 |
备注 |
1 |
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0分) |
1.1质量安全管理制 度建立情况(5分) |
查阅超市制定的制度文件,是否建立食用农产品供应商审核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自查制度、信息公示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等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缺1个制度扣1分,扣完为止。 |
1.2食品安全管理机 构设立情况(5分) |
查阅超市制定的制度文件(2分),有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构(2分),独立于其它运营部门,职责明确(1分)。 |
查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有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且职责明确得满分;根据查阅情况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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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食品安全管理人 员配备情况(5分) |
超市根据肉菜经营规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分),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及岗位要求(3分)。 |
现场询问职能职责,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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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情况(5分) |
查阅超市培训考核记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部接受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5分)。 |
现场抽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查阅考核记录。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分;根据考核记录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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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升级肉菜采购模式 (10分) |
2.1 采购模式推行情况(3分) |
查看采购合同或协议,有相关合同或者协议等资料,且明确双方食品安全权利义务(1分);超市已推行“订单农业”采购模式,对种植养殖基地进行指导检查,并做好记录(1分);推行“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及“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中的一种(1分)。 |
有采购合同或协议,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得1分;推行“订单农业”采购模式得1分;“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及“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得1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
2.2 采购生鲜肉、禽、蛋情况(4分) |
超市采购经营的活鱼来自规范的养殖场,并保证运输、暂养安全(1分);超市采购冻鱼、虾等来自加工企业(1分);超市采购禽、蛋来自养殖企业或者供应商(1分);超市生鲜肉100%来自合法屠宰企业(1分)。 |
现场随机抽取活鱼、冻鱼(虾)、禽(蛋)、生鲜肉,查阅采购情况,符合要求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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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规模采购蔬菜情况(3分) |
超市蔬菜70%以上品种来自于规模化种植基地供应(3分);超市或者供应商对蔬菜进行产地预冷,全程冷链运输(3分)。 |
查阅超市蔬菜来自于规模化种植基地供应所占比例,70%以上得3分,50%—70%得2分,30%—50%得1分,30%以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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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审查肉菜源头信息(10分) |
3.1 超市对供应商进行审核情况(3分) |
查阅供应商名单、资质及审核记录,已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目录和审核流程(2分),供应商符合供应资质要求并具有相应审核记录(1分)。 |
建立合格供应商审核制度和流程的得2分;制度或流程不完善的得1分;无制度的不得分。 供应商审核记录完整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3.2 超市对种养殖企业和基地审查情况(3分) |
查看超市对签订采购合同的种植养殖企业和基地审查记录,有格式化的审查记录且保存完整(2分);审查记录涵盖种植养殖企业和基地农兽药管理使用情况(1分)。 |
建立审查制度的得1分;审查记录规范、保存完整的得1分;审查记录涵盖种植养殖企业和基地农兽药管理使用情况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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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超市对供货者信息记录制度建立情况(4分) |
查阅供货者信息记录,超市详细记录并保留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用农产品品种、产地等进货查验信息,且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
供货者信息记录完整得2分,根据缺项酌情扣分;记录和凭证保存符合要求得2分,基本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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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强化销售过程管理(20分) |
4.1 加工操作肉菜情况(3分) |
超市对在售肉类、水产品进行冷藏冷冻(蔬菜进行冷藏)、分拣、包装等加工操作。 |
现场查看。 销售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的,是否配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保证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及环境等特殊要求。 肉菜进行预冷、分拣、包装的,是否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保证肉菜质量安全。 各项质量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
4.2 贮存肉菜情况(3分) |
配备与肉菜品种、数量、温度相适应,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相关要求的贮存设施设备和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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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销售生鲜肉情况(3分) |
配备与生鲜肉品种、数量、温度相适应的冷藏、冷冻柜等温度设施设备;现场销售生鲜肉中心温度达到贮存温度要求;现场查看生鲜肉贮存温度控制记录,记录与保存均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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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销售蔬菜、水果情况(3分) |
配备与蔬菜水果品种、数量、温度相适应的冷藏柜等温度设施设备;现场销售叶菜水果冷藏温度达到贮存温度要求;现场查看蔬菜水果贮存温度控制记录,记录与保存均完整;采用净菜方式销售蔬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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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环境卫生状况(5分) |
超市贮存、销售肉菜场所与品种、规模相适应,环境整洁、摆放有序,无明显污物和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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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散装食用农产品标识情况(3分) |
现场查看散装食用农产品销售信息,标注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包装上市的要求标注包装日期)等内容。 |
现场随机查看3种散装食品标识。每种产品符合法规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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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 (10分) |
5.1 优质精品肉菜专柜设立情况(5分) |
现场查看超市优质精品肉菜专柜,设立优质精品肉菜品类专柜数量满足经营需要或者达到6个以上。 |
6个及以上得5分,每减少1个扣1分,扣完为止。 |
5.2 优质精品肉菜认证情况(5分) |
抽查优质精品肉菜认证文件,具有符合认证时质量安全标准(3分);附有公开承诺书,承诺优质精品肉菜符合认证时质量安全标准(2分)。 |
随机抽查1种优质精品肉菜认证文件,资料齐全得3分,缺项酌情扣分;有公开承诺书且内容完整得2分、内容不齐全得1分、无承诺书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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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10分) |
6.1自查制度建立情况(3分) |
超市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包括自查内容、自查流程、自查频率、自查人员、采取措施及整改等内容。 |
建立自查制度且内容完整得3分;内容不完整得2分;无自查制度不得分。 |
6.2 对购进肉菜检测情况(4分) |
查阅文件,超市对新增肉菜品种和怀疑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品种自行或委托进行检测。 |
随机抽查4种肉菜食品,有检测记录或报告各得1分,共计4分,无检测记录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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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肉菜处置情况(3分) |
超市每日开展卖场、库存食用农产品清理,及时发现、剔除并销毁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分);超市如实建立不合格肉菜记录(1分)。 |
制定卖场、库存食用农产品清理制度得1分;按制度开展清理工作得1分;建立不合格肉菜记录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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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受理消费投诉举报(10分) |
7.1 消费者投诉举报制度建立情况(4分) |
查阅文件,超市已建立并实施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投诉(2分);超市公示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举报电话(2分)。 |
建立投诉处理制度,且制度完善得2分;制度不完善得1分;无制度不得分。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12315”、“12345”等政府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得2分;未公示不得分。 |
7.2 消费者投诉处置及整改情况(4分) |
现场查看,超市设有顾客意见箱或意见栏,或采用电子化方式开通顾客反映或投诉渠道(2分);对反馈信息及时进行回复(1分);统计分析消费者的投诉信息并对投诉内容进行原因分析并实施纠正措施(1分)。 |
现场查看意见箱、意见栏设置情况,抽查反馈信息回复情况以及投诉分析整改情况,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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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消费者满意度情况(2分) |
现场随机调查消费者20名(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问卷内容),满意率达80%以上。 |
80%(含)以上得2分; 70%—80%得1.5分; 60%—70%得1分; 60%以下不得分。 |
8 |
全面公开公示信息(10分) |
8.1 公开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情况(5分) |
现场查看,超市在门店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首页公开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标准和承诺。 |
现场查看,酌情扣分。 |
8.2 设置公示牌公开肉菜产品供应商以及种养殖等信息情况(5分) |
现场查看,超市在现场公示或可通过二维码等方式在线查询肉菜产品供应商、产地、种养殖企业以及种养殖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记录等方面信息(3分);超市公示肉菜检验检疫证明文件,且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1分);查询信息可真实反映产品情况(1分)。 |
现场抽查2种肉菜进行查询,根据查询情况酌情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