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红君 卓筒井镇公立幼儿园园长
廖 云 卓筒井镇安乐小学校长
胡广华 卓筒井镇转轮小学校长
职 责:
1.建立伤害监测网络,由伤害统计与监测组协调医疗机构、应急、交通、公安、消防、学校及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参与。
2.伤害情况收集后,经分类统计并附有分析报告汇总至促进办公室。伤害监测记录的范围是除正常病例外的所有伤害。
3.记录内容为造成伤害的时间、地点、程度、原因、人员姓名、年龄、性别及伤害记录来源、处理部门等。
4.记录标识为交通事故、暴力伤害、跌伤、自杀等。
5.定期反馈至促委会办公室,每月汇总反馈一次。
(四)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 长:胡 军 卓筒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小磊 卓筒井镇财政所所长
成 员:彭 刚 卓筒井镇财政所工作干部
王 璐 卓筒井镇财政所工作干部
职 责:负责为安全社区建设活动提供可靠的物资保障,安排落实好工作必需的条件设施、后勤服务。
三、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
整合辖区资源,吸纳辖区单位加入到相关工作组,使工作组的成员多元化,针对性的开展相关工作。
(一)交通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卓筒井交警中队
工作任务:
1.加强与县交警大队沟通协调,可采取借鉴和拿来的方式,进行辖区交通安全风险调查,并制定交通安全促进计划和目标。
2.定期对机动车驾驶人安全、行人安全、乘车人安全、安全乘坐交通工具进行安全劝导和督查,做好图片、文字记录的建档工作,持续做好交通安全建设。
3.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在辖区内各路段设立交通安全指示、警告标志。
4.制定和落实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交通安全促进措施。
5.制定、完善和落实交管办在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及各类人员职责。
6.制定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和持续改进计划。
7.适时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法规教育培训宣传,教育居民爱护公路设施,对随意占道设摊、堆物或损坏公路设施的行为,进行教育、劝阻,情节严重的要配合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力度,提高辖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8.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建设、隐患排查和治理,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安装波形防护栏等,提高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二)消防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卓筒井派出所
工作任务:
1.对辖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进行风险调查,并分类进行建档。
2.针对风险调查评估结果,制定消防安全促进项目。
3.针对家庭火灾、高楼火灾、居民小区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重点防火单位、仓储场所火灾等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复查整改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
4.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设立消防安全指示、警告标志。
5.制定和落实针对高危人群、高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开展消防安全促进措施。
6.制定、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各类人员职责。
7.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8.对火灾引发的事故与伤害事件进行监测与分析,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落实持续改进计划。
9.组织开展辖区作业场所技能培训,“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日”、消防应急演练,提升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工作场所安全工作组
责任单位: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卓筒井镇卫生院
工作任务:
1.牵头组织对辖区设备安全、场地安全、体育运动安全;辖区涉及企业拆迁、农户拆迁安全;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民工安全及其他公共场所安全风险调查和诊断,制定工作及工作场所安全促进计划和目标。
2.围绕机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场所火灾、危险品安全、以及历年来街道安全事故易发行业、重要区域事故与伤害事件监测与分析结果、制定促进项目预防与纠正措施。
3.围绕辖区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销售、易燃易爆、重要领域、重要部位等作业场所重点加强隐患排查,并有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图片、落实持续改进计划。
4.督促辖区企(事)业法人(安全负责人)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安全工作制度及各类人员职责。
5.督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制定和落实本企业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开展安全促进措施、预防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高坠等20类事故,制定和落实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落实场所安全促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