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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2019-11-14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金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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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元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大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中共大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农领〔20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考核对象

23个行政村、1个社区

考核时限

20198月至202012建立月考评、月排位、通报制度,上10日至10日为当月考核时段

考核原则

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年村(社区)考核重点工作,坚持明查与暗访结合定量与定性结合,坚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科学规范。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注重平时考核。

四、考核指标及分值

总分值100分,其中组织领导5分,宣传发动5分,重点工作80分(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村庄清洁行动各15分,农村“厕所革命”25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10分),资金管理与使用10分。加扣分直接计入单月总分。

五、年终考核计分办法

平时考核得分为各月得分的平均分,占80%;综合考核占20%

六、考核组织和程序

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整个考核工作由镇环保办负责统筹。镇党政办负责牵头组织考核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考核农村“厕所革命”目标任务推进完成工作;镇村建所负责牵头考核村容村貌、公共厕所建设保洁工作;畜牧站负责牵头考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镇环保办负责牵头考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镇财政所负责牵头考核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分项考核结果报镇环保办每月汇总,形成各村(社区)考核得分。

(一)自查。根据考核办法细则,各村(社区)于每月10日前,将本辖区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和相关佐证资料、表册统一报送至镇环保办(联系人:马洪华;联系电话:18728594042)。

(二)会审。每月12日前,镇环保办组织各牵头部门进行资料会审。

(三)核实。根据会审结果,各牵头部门视情况开展抽查核实,据实评价,量化计分。由镇环保办汇总最后评价计分结果,报送镇纪委,抄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将工作开展进度和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每月15日前报县推进办。

七、结果运用

(一)定期通报。镇纪委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通报上季度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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