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时改选新一届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委员,高质高效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健全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出席行政复议听证会,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约谈制度,对不履行法定职责、不按时提交答辩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不执行复议决定及诉讼裁判文书、不出席复议听证及出庭应诉等情况,对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必要时,经政府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的建设和应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
2.积极构建“府院”法治共建机制,优化行政与司法互动方式,推动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双促进双提高。行政复议机构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实现复议审查与司法审判有机衔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盐井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各镇乡〕
(十八)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深入实施“法律七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各园区、盐井街道办事处、各镇乡〕
2.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3.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深化法律服务实践,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4.配合开展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配套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5.完善公证机构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公证服务便民化举措。〔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