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审核备案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综合评价制度,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考核体系,定期组织人员对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和督查,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追踪复查,确保规范运行。要完善课后服务工作流程,建立学校制定课后服务方案、教育部门审核、学校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课后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确保课后服务有序实施。
(三)坚守安全底线。学校是课后服务的主体,校长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务必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引导学生家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要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在校外开展课后服务时,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要与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
(四)深入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政策宣传,引导学生、家长、社会正确认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努力营造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确保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序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