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推进“放管服”改革
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大英县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大英县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
工作要点
为持续推进我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国、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打造成渝经济区营商环境高地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服务,创新重大项目融资模式,鼓励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优化土地保障机制,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大项目,确保当期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达到90%以上。实施“县级领导+项目秘书”挂联服务重大项目,协调推进项目建设。提供大企业重大交易事项专业辅导,解决大企业重大复杂涉税事项;建立大企业涉税风险提示制度,提高大企业风险自我防控能力。配合省、市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依据评价结果,梳理我县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金融工作局、大英经开区;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大学习、大调研、大服务、大监管”活动为契机,以“万人进万企上门解难题”活动为抓手,采取“4+1”工作法(开展一次宣讲、做好一次介绍、至少办好一件实事、至少采纳一条建议、接受一次评价),对我县企业开展“大服务”工作,面对面听取企业诉求,摸清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主动解决阻碍生存、发展、壮大的矛盾问题,研究细化具体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依法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清理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坚决取消针对特定市场主体设置的不合理或歧视性准入措施,确保“非禁即入”落地落实。规范招投标市场管理秩序,清查招投标领域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
(四)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依法整治“红顶中介”,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整治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现象。〔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五)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减负。严格规范办税服务,杜绝违反规定要求纳税人重复、超范围报送资料,清理取消税务证明事项15项;大力压缩办税时间,将年纳税时间压缩至150小时以内,税务系统第一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年纳税时间压缩至130小时以内。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建成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实现80%主要办税事项全程网办。落实降低部分商标注册及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政策;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确保取消停征、减免的收费项目落实到位。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对涉企收费关联度较高的行业协会商会集中进行审核,整顿不规范收费行为。清理政府工程账款,积极清偿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欠款,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六)加快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进一步优化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报装办理流程,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取消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引入社会评价,及时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责任单位:县经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持续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着力优化完善“一网四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发布平台、网上交易平台、电子监督平台、电商直购平台)和“4+X”(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资处置、土地交易和其他类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制定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实现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全面提升交易平台功能,实现各类数据自动采集、自动推送和实时上传、实时发布,实现县平台与国家、省、市平台互联互通。认真落实“共建共享,统一规范”的思路,全面推进交易系统一体化建设,提高电子化交易水平。充分运用新理念、新技术,开通公共资源交易APP掌上平台,实现手机在线查看信息,探索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实现手机网上竞价功能。〔责任单位: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英县分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行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使用信用承诺或信用报告。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我县招投标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县级招投标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禁止或限制失信单位、个人进入我市招投标市场。〔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
二、精简行政审批,释放更大活力和动力
(九)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省市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动态调整县级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同步调整县级部门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级各部门〕
(十)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根据《遂宁市市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动态调整我县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动目录内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省一体化平台规范办理。〔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级相关部门〕
(十一)清理整改变相审批和许可。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重点清理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变相审批事项,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级各部门〕
(十二)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条件,统一审批流程,规范审批事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调整审批时序,转变管理方式,推行联合审查、联合审图、多测合一、联合验收,实行容缺受理,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快接入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工程建设投资项目(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三)推进“互联网+”应用与平台建设。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持续深化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应用系统、不动产登记网上大厅,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信息平台等业务系统的对接和功能拓展工作,整合办件系统入口,强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基础支撑。按照“网上可办率100%”目标要求,进一步改进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推动一体化平台实践应用。〔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级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