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失业人员培训。支持各类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现行培训补贴相关标准执行;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再给予一次性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资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大英经开区、文旅产业园、现代农业园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
(八)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部分不区分等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按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确定等级),可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大英经开区、文旅产业园、现代农业园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
四、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
(九)实行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大龄、残疾、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在全县范围内享受就业援助和有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大英经开区、文旅产业园、现代农业园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
(十)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大英经开区、文旅产业园、现代农业园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
(十一)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生活困难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暂无家庭生活来源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临时生活补助,具体经办认定流程由县就业局制定,所需资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给予临时救助。通过综合施策,帮助困难群众解困脱困。(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大英经开区、文旅产业园、现代农业园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
五、明确各方职能职责
(十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统筹做好我县促进就业有关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和办事指南,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十三)明确协调责任。人社部门要统筹协调促进就业政策制定、督促落实、统计监测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出台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开展更多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专项活动,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