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品牌营销。园区主导产业品牌文化内涵丰富,打造有机农产品品牌宣传、展示、交流、交易平台和品牌农产品(食品)宣传网络,积极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推动园区农产品(食品)进展会、进商圈、进超市、进市场、进餐企。园区每年参加县级以上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1次以上,品牌农产品销售金额占园区销售金额的80%以上。
3.品牌监管。园区品牌农产品标准体系健全,主要农产品纳入品牌评价体系、品牌认证登记保护、产品防伪标识使用和证后动态监管,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运行良好。无重大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侵权行为。
(六)科技支撑
1.良种推广。积极引进、筛选、推广名特新优品种。开展良种展示示范,园区种植业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畜禽主导品种覆盖率达到60%,水产良种化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
2.技术创新。园区至少与1家市级以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产业链技术集成与示范开发功能性食品、方便食品、生物食品等产品。园区构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每年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或新产品2项及以上。
3.科技推广。园区设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点)、星创天地等科技推广转化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搭建农业技术传播和信息交流平台,技能培训制度化。园区主导产业先进实用配套技术推广应用率达到98%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七)组织方式
1.主体培育。园区引进或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龙头企业,规范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社区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培育示范社或示范场,实现每个优势特色产业都有产业化龙头企业引领带动,村村都有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
2.职业农民。园区落实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培训、扶持、社保、退养等制度,率先实现农民职业化发展。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从农村留守人群中挖掘、选择和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将已在家务农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负责人、返乡下乡人员培育为新型职业农民,园区有新型职业农民的村民小组占比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社社都有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
3.联农带农。园区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财政投入股权化、农村集体资产折股投入等创新性制度。在完善“公司(园区)+农户”特别是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模式的同时,积极推进构建“农户+园区”“农户+公司”等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一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合作机制健全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让农户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新模式,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六、政策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大英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联系)农业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建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园区建设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对各现代农业园区进行协调指导考评,负责国、省、市级园区的创建和乡镇级园区的星级评定等工作。
(二)强化多元投入。建立完善建设投入保障机制,整合用好涉农财政资金投向园区建设。把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招商政策充分结合,创新农业投入融资机制,实施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农业担保等,支持组建农业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探索建立农业产业贷款分险制度,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园区建设。积极争取人民银行遂宁市分行在执行定向政策工具、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信贷政策时,对现代农业园区给予适当倾斜,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现代农业园区金融综合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优先在园区设置助农取款服务点、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开展农村产权融资服务改革创新,加大对园区服务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力度。县人民政府每年统筹整合3000万元以上园区建设资金(其中2400万元作为县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资金,600万元作为乡镇农业园区建设奖励资金),同时县级财政每年安排足额经费用于国、省、市级园区创建工作。
(三)强化用地保障。落实用地保障政策,将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与园区建设结合,将指标流转部分收益用于园区建设。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要,按不低于省、市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予以单列,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从事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助设施建设用地可再增加3%。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园区内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强化备案、监管。
(四)强化改革推动。开展深化改革,打破区域界限,推动种植业和畜牧业、稻田综合养殖 、林下综合种养等融合发展,实现园园相连,连线成带,产业连片集中发展。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 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出租、托管、入股等形式放活土地经营权,支持运用整体股份合作、连片综合整治等方式,发展“大园区+小农场”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落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 盘活资产资源使用权,鼓励采取存量折股、增量配股、土地入股等形式,吸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园区规模化发展现代农业。
(五)强化人才支撑。通过培育龙头企业负责人领军队伍、放活体制内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培养激励新型职业农民等 ,加大引导人才队伍进入园区创业、聚集园区发展力度。重点鼓励和支持农民企业家、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进入园区创新创业,领办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院校与园区建立合作平台、向园区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持。探索推行行政部门、金融机构挂点联系园区制度,选派一批干部驻点园区帮助开展工作。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县职教中心办好涉农专业。出台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人才支撑政策。
(六)强化责任落实。县级园区建设实行分工负责,药香康养产业园区由县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负责领办,特色水产养殖园由农业农村局负责领办;其余5个县级园区由所在乡镇成立建设委员会,推进园区建设。县园区办要做好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相应工作。乡镇级园区建设以乡镇为主,县政府对获得星级乡镇级园区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园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园区建设办公室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分解落实责任,细化各部门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勇于突破,狠抓落实。建立园区建设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督查考核措施办法,对园区建设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建设进度慢等情况,要采取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严格督查考核,为园区建设提供持续动力和良好的制度保证。
大英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铭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赵维强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总工会主席
杜 锐 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绩效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金融工作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科协、县供销社;现代农业园区、各镇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现代农业园区,由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对各园区进行协调指导考评,负责国、省、市级园区的创建和乡镇级园区的星级评定等工作。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