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回府发〔2019〕46号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
2019年5月17日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关于“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火灾隐患,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按照“政府制定标准、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执法检查”的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由回马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部署,各村(社区)居委会,行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彬任组长,由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张华,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李佳,回马镇派出所副所长周兆鑫任副组长,国土所、村建所、经发办、民政办、文化站、安全办、各村(社区)等单位为成员的“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协调专项行动有关工作,了解掌握并定期上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各方责任,切实推动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
协调小组在镇安全办设办公室,由镇安全办主任李由任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组织实施及其他日常工作。
三、重点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检查范围
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住宅小区、文化娱乐(健身)场所、公租房、宾馆、饭店、敬老院、医院、中小学幼儿园及教育机构、施工工地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等10类场所。
(二)重点检查内容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文化娱乐(健身)场所、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2.防火分隔不到位。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3.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或挪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和使用。
6.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单元楼梯间(口)、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和经营场所以及车间、库房内。充电、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私拉乱接、上楼及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7.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8.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职责未全员覆盖;未开展消防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査治理;未依法依规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9.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和预警预防措施以及施救方法,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专项行动时间和步骤
从2019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30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居委会、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检查要求(附件1)和标准(附件2),全面组织发动。
2.组织专题培训。
各行业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特点,组织对本行业所涉及的10类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开展约谈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5日至10月1日)。
1.单位自查自改。督促各单位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6月8日前,10类场所行业主管部门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行业集中排查。各行业部门按照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针对突出风险,组织行业部门、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8月底前,相关行业部门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3.严格执法检查。镇专职消防队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调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
4.综合施策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执法服务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5.深化专项治理。继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组织对居住类综合楼、电动自行车、和文物建筑、社会福利机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
6.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制作发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节目,提示风险、普及常识。届时各村(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要省安办将制作的一批挂图宣传资料发送到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广泛印制张贴。
7.突出重点防范。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世界警察运动会以及国家其他重大庆祝活动期间,要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在确保社会场所绝对安全的基础上,重点针对10类场所和9类风险,加大管控力度,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镇安全办将组织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各村(社区)居委会、行业部门要认真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部门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各村(社区)居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二)党政主导,加强部门协作。镇党委、政府、安委会及纪委定期对镇级各单位、部门健全落实消防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执行不力,贻误工作的,提出整改措施,并通报批评。
(三)跟踪问效,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
附件:1.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2.十类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标准
3.“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
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1
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3.现有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4.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5.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
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2.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3.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4.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2.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3.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4.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4.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1.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期火灾,疏散在场群众。
2.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附件2
十类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方法和标准
一、商场市场消防安全检查方法和标准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消防安全职责 | 1.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和专兼职人员及其职责。 2.与商铺、物业管理单位等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3.建立了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超大型商场市场应建立专职消防队。 |
1.查阅单位消防资料和工作记录。 2.现场询问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3.对单位消防队伍进行检查。 |
场所设置 | 1.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符合原消防设计。 2.严禁擅自改建、增设库房、严禁擅自在商场内设置人员住宿区域。 3.对违法临时建筑应自行拆除或同意助拆,不愿自行拆除的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落实强拆措施。 |
1.查阅单位消防设计资料。 2.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
安全疏散 | 1.建筑消防疏散应与原设计一致。 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防火间距未被占用,消防车通道、疏散走道严禁封闭、堵塞和占用,安全出口严禁上锁。 3.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4.场所部分关闭时,不影响正在营业的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
1.查阅单位消防设计资料。 2.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
装饰装修 | 1.装修材料应符合规定。 2.严禁使用芯材为易可燃材料的彩钢板作为隔断材料或搭建临时用房。 3.装修不应影响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
1.查阅单位消防资料和施工档案。 2.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3.现场抽查场所装修材料或送检。 |
防火分隔 | 1.防火分区设置符合原消防设计,商场营业部分与库房、车库、厨房等部分应设置防火分隔。 2.防火门、防火卷帘标识、外观、功能、组件完好,无影响开启和关闭的障碍物。 3.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以及墙体上孔洞封堵到位。 |
1.查阅单位消防设计资料。 2.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3.对防火卷帘、防火门进行功能测试。 |
消防设施 | 1.消防设施设置符合原消防设计。 2.具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商场市场,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且处于“自动”状态,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3.消防设施标识、组件完整,运行正常并定期维护保养。 4.灭火器配置符合要求且完整好用。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业务熟练,值班记录完整。 |
1.查阅单位消防设计资料。 2.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3.对消防设施进行功能测试(营业期间可以将系统置于“手动”测试)。 4.现场询问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5.查阅单位消防工作档案和记录。 |
用火用电管理 | 1.电气、燃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符合要求,无私拉乱接线路、无违规使用电器。 2.营业厅禁止吸烟,营业期间禁止使用明火,装修期间严格执行动火动焊制度并落实安全措施。 3.严禁违规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1.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 2.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3.检查单位物品储存区域。 |
防火检查巡查 | 1.营业期间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每月至少一次防火检查。 3.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限,整改期间应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
1.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 2.查阅单位消防工作记录。 3.询问实施巡查检查的人员。 |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 1.单位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安全教育并建立档案。 2.新上岗员工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特殊工种人员应参加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3.单位员工应懂得基本消防知识。 4.商场市场应设置“三提示”标识牌。 5.制定消防应急和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1.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 2.现场询问商场市场员工和微型消防站人员。 3.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
二、“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方法和标准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场所设置 | 1.“多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以上使用功能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建筑。 2.合用场所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进行完全的防火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 3.对不符合要求的“多合一”场所应自行停止使用,不愿自行停止使用的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落实强制措施。 |
1.查阅建筑消防设计资料。 2.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
安全疏散 | 1.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和占用。安全出口严禁上锁。 2.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 |
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
消防设施 | 1.消防设施设置符合原消防设计。 2.具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且处于“自动”状态,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3.消防设施标识、组件完整,运行正常并定期维护保养。 4.灭火器配置符合要求且完整好用。 5.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定期更换电池。 |
1.查阅建筑消防设计资料。 2.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3.对消防设施进行功能测试。 4.查阅消防工作档案和记录。 |
消防管理 | 1.业主和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 2.电气、燃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符合要求,无私拉乱接线路、无违规使用电器。 3.不应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4.严禁违规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合用场所的内部装修材料应符合规定,尽量采用不燃材料。 |
1.查阅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资料。 2.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3.检查单位物品储存区域。 4.查阅消防工作档案和记录。 5.现场询问相关人员。 |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检查方法和标准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消防安全职责 | 1.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和专兼职人员及其职责。 2.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4.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和规程并开展消防工作定期考评。 5.建立了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超大型企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 |
1.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 2.现场询问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3.查阅单位消防工作记录。 4.对单位消防队伍进行检查。 |
场所设置 | 1.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符合原消防设计。 2.未擅自在厂房、库房内设置人员住宿区域。 3.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应独立设置,必须贴邻设置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完全分隔。 4.对违法临时建筑应自行拆除或同意助拆,不愿自行拆除的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落实强拆措施。 |
1.查阅单位消防设计资料。 2.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
安全疏散 | 1.建筑消防疏散应与原设计一致。 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防火间距未被占用,消防车通道、疏散走道严禁封闭、堵塞和占用,安全出口严禁上锁。 3.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4.员工宿舍应24小时保持畅通。 |
1.查阅单位消防设计资料。 2.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3.现场询问单位员工消防管理情况。 |
装饰装修 | 1.内部装修材料应符合规定,尽量采用不燃材料。 2.严禁使用芯材为易可燃材料的彩钢板作为隔断材料或搭建临时用房。 3.装修不应影响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
1.查阅单位消防资料和施工档案。 2.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3.现场抽查场所装修材料或送检。 |
防火分隔 | 1.防火分区设置符合原消防设计。 2.厂房、库房等不同功能建筑应进行完全的防火分隔,住宿与其他部分消防安全疏散应分开独立设置。 3.防火门、防火卷帘标识、外观、功能、组件完好,无影响开启和关闭的障碍物。 |
1.查阅单位消防设计资料。 2.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3.对防火卷帘、防火门进行功能测试。 |
消防设施 | 1.消防设施设置符合原消防设计。 2.具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商场市场,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且处于“自动”状态,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3.消防设施标识、组件完整,运行正常并定期维护保养。 4.灭火器配置符合要求且完整好用。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业务熟练,值班记录完整。 |
1.查阅单位消防设计资料。 2.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3.对消防设施进行功能测试。 4.现场询问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5.查阅单位消防工作档案和记录。 |
用火用电管理 | 1.电气、燃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符合要求,无私拉乱接线路、无违规使用电器。 2.企业对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严格管理,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使用明火,严格执行动火动焊作业审批制度并落实安全措施。 3.严禁违规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1.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 2.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3.检查单位物品储存区域。 |
防火检查巡查 | 1.企业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2.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限,整改期间应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
1.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 2.查阅单位消防工作记录。 3.询问实施巡查检查的人员。 |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 1.单位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安全教育并建立档案。 2.新上岗员工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特殊工种人员应参加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3.单位员工应懂得基本消防知识。 4.制定消防应急和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1.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 2.现场询问商场市场员工和微型消防站人员。 3.现场检查场所实际情况。 |
四、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方法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