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隆府发〔2018〕 19号
大英县隆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英县隆盛镇防汛抢险总体应急
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总支、镇直各部门:
现将《大英县隆盛镇防汛抢险总体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隆盛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4
一、编制目的..........................................................4
二、工作原则..........................................................4
三、编制依据..........................................................4
四、适用范围..........................................................4
第二章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5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5
二、洪灾信息处理程序..................................................10
三、防汛抢险指挥程序..................................................11
四、预警预报的发布....................................................12
五、防洪减灾响应程序..................................................12
六、预警预报的解除....................................................16
第三章 江河洪水防御方案...............................................16
一、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制定............................................16
二、设防标准洪水防御方案..............................................17
三、自然分洪区及淹没区人员撤离转移方案................................19
第四章 城镇洪水防御方案...............................................20
第五章 水库洪水防御方案...............................................20
第六章 突发性洪水灾害防御方案.........................................20
一、防洪工程失事洪水防御方案(可能出现水库垮坝洪水防御方案)..... ....20
二、山洪防御方案.....................................................21
第七章 方案保障措施...................................................23
一、洪水预报方案......................................................23
二、防洪工程监测制度..................................................23
三、人员转移安置方案..................................................24
四、救灾防疫方案 .....................................................26
五、防汛抢险责任制....................................................26
六、抢险队伍及调动方案................................................28
七、通信及防汛物资调运方案............................................29
第八章 附则 ...........................................................30
附录1 防洪特征水位及术语 .................................. ........32
附录2 隆盛镇水库基本情况统计表................ .............. ......34
附录3 隆盛镇各特征点(场地)高程表............ ......................34
附录4 郪江隆盛水位、流量、重现期.................... ................ 35
附录5 隆盛镇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36
附录6 隆盛镇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统计表............ ..............37
附录7 大英县水系图.......................... .......................38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防御隆盛镇境内可能出现的各种量级江河洪水和突发性洪涝灾害,确保江河、水库、城镇、交通干线、山洪灾害易发区及江河上各类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实现防汛保平安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各司其职,团结抗洪;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实施办法》《防洪预案编制大纲》等国家及地方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郪江防洪工程规划报告》等资料,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或局部范围内重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重大洪水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及水库、堤防出现严重险情或失事等。
第二章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防汛指挥部及成员职责。为确保全镇安全度汛,成立镇防汛指挥部,负责对全镇防汛、抗洪和应急处置工作负总责;对应急防洪救灾队伍及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对应急处置中难以解决的问题或按规定需报告的事项,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统一协调镇武装部民兵、预备役参与抗洪救灾;组织全镇干部、群众进行防汛应急演练,其成员及具体职责:
指挥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余素华):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镇防汛抢险所有工作,当郪江、水库出现一级、二级响应状况时,启动Ⅰ级、Ⅱ级响应预案,发布红色、橙色预警,根据全镇险情指挥调度人员、物资、机械参与防汛抢险救灾。
副指挥长(镇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副镇长宋羽):协助指挥长抓好全镇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建民兵应急分队20人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指挥长交办的其他防汛抢险救援工作。当镇防汛指挥部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及郪江等河流的洪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时,负责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队伍参加抗洪抢险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负责鹅项颈水库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当鹅项颈水库水位达到311.121米时,到达水库现场指挥,并启动水库防汛抢险应急指令。
副指挥长(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刘凯):协助指挥长抓好全镇山洪危险区防汛抢险、抗洪救灾工作;组织召开防汛会议、开展汛前检查,协调解决防汛抢险救灾中的重大问题,完成指挥长交办的其他防汛抢险救援工作。
当郪江、水库出现四级响应状况时,启动Ⅳ级响应预案,发布蓝色预警(或其他副指挥长启动)。与指挥长、其他副指挥长会商指挥抗洪抢险救援工作,并根据镇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命令:1、镇派出所、机关工作干部组成的应急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处于抗洪抢险的临战状态,随时听候调遣;2、随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3、镇安全办、社事办等随时准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发放。当郪江、水库出现三级响应状况时,启动III级响应预案,发布黄色预警(或其他副指挥长启动)。并根据全镇险情指挥调度人员、物资、机械参与防汛抢险救灾。
负责百家桥水库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当百家桥水库水位达到309.597米时,到达水库现场指挥,并启动水库防汛抢险应急指令。
副指挥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向洪民):负责道路、水上交通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完成指挥长交办的其他防汛抢险救援工作。当镇防汛指挥部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协调公安、交警、消防参与防汛抢险救灾。
负责高滩子水库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当高滩子水库水位达到351.86米时,到达水库现场指挥,并启动水库防汛抢险应急指令。
指挥部成员
镇安全办: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的防汛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督促江河采砂船、运输船、水库渡口船等船只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督促各有关单位的防汛排涝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汛期安全检查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对全镇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督查、检查、通报。负责抗洪抢险的宣传报道及重大灾情的影像资料收集,对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各类信息、汛情公告和预警信号予以及时发布,全镇汛情、水情、雨情的上传下达及灾情的收集、上报。
镇财政所:负责筹集防汛所需资金,协同镇农服中心上报争取防汛和水毁修复资金,并将防汛抗洪资金及时下拨到位,随时监督检查防汛资金的使用情况。
镇村建所:负责做好工程项目防汛抢险工作,搞好灾后城乡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按照大府办函[2014]144号文件要求加强对涉河工程建设的监管,严格控制涉河建筑工程的洪线。
隆盛派出所:负责防汛应急、抢险、救灾的交通工具调配,保证汛期优先运送防汛抢险物料,负责全镇防汛抢险救灾中的治安维护及交通管制。
镇社事办:负责动员社会各界向灾区、灾民捐款捐物,募集救灾资金和物资,对灾区和灾民进行救济和慰问,组织实施抗灾自救、重建家园。
隆盛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和治理,及时做好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诱发的预测、监测、预警和防御工作,落实防御措施、转移路线和场所,上报有关资料及灾情变化和防御方案。
中心社区、溪江社区: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中街道、市场等管理范围内的交通秩序、经营秩序、治安维护,负责隆盛场镇山洪危险区受灾群众疏散转移任务。
隆盛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赴灾区进行卫生防病防疫,保证所需医药及器械的供应,做好本系统的防汛工作。
镇农业服务中心、河长办:收集农业洪涝灾害受灾情况,负责做好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抗灾自救等工作,落实汛期河道清理等相关工作。
镇消防队:根据汛情需要,负责防汛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行动,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汛期治安维护。
镇移动、电信公司:负责防汛抢险救援中通信保障工作,保证防汛通讯畅通无阻和所辖设施的防汛安全,提供应急通信设备保障,并做好本系统的防汛抢险救援工作。
国网大英供电公司隆盛所:负责防汛抢险救援中的电力保障工作,提供应急电力设备保障,并做好本系统防汛抢险救援工作。
各总支、各村:负责辖区内城镇及农村的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的防汛抢险救援工作,重点抓好辖区小河沟的沿岸村社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重点抓好辖区郪江段的沿岸村社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
(二)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镇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安全办主任担任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即: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洪救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
2.制定和组织修订各种防洪方案,筹备防汛相关会议及讲话材料;
3.掌握汛期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搞好长短期洪水分析预报;必要时上传下达洪水预报、警报和汛情公报;
4.督促、检查、协调、指导村(社区)防汛日常工作和各单位对洪灾预警、应急准备、处置工作,以及有关防汛抗洪知识和应急人员队伍的培训;
5.负责统计上报洪涝灾害情况;
6.负责提出防汛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劳力和技术力量的调配方案。
(三)组织体系。以洪灾发生的全过程为主线,坚持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责任主体,全镇防洪应急工作在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要从物资准备、防洪组织、资金筹集、抢险队伍等方面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
1.各镇级领导要按照分工到联系的总支、部门指挥抗洪抢险,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完成指挥长交办的其他防汛抢险救援工作。
2.各村(居)委会都要建立相应的防汛抢险应急机制,负责本区域、的防汛工作。
3.河道、水库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由镇河长办全过程参与;涉及地质灾害的防汛、抢险、救灾,由镇国土所及相关村(社区)负责。
4.由镇防汛办负责接收县气象局根据具体气象情况统一发布的气象信息,防汛期间的汛情、险情、灾情,各村(社区)要及时报送镇防汛办,镇防汛办汇总全镇情况后,报指挥长、副指挥长及相关领导,并通报相关部门。
二、洪灾信息处理程序
(一)汛期值班。在汛期和洪灾预警期及抗洪应急处置期间,镇政府、各总支、各村(社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灾情、险情时,由各村将情况上报总支,各总支汇总上报镇防汛指挥部,必要时一日多报,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二)险情信息处理程序。对一般工情、险情信息,各总支、各村(社区)及时处置并反馈总支;重要工、险情信息,在半小时内上报镇防汛指挥部,并随时上报工程运行状况、处险进展和险情变化情况,相关人员及时处置和反馈处理结果;发生溃坝、溃堤等重大工、险情信息,由党政办立即电话逐级报告,随后以急件文书逐级呈报,并确定专人全面掌握情况和处险过程。
(三)洪涝灾害信息处理程序
1.一般洪灾信息:受灾范围小,灾害损失少和无人员伤亡,各总支、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在4小时内收集灾情、统计报表,由镇党政办送分管领导审定后上报县防汛办。特殊情况要及时联系,立即报告。
2.较重洪灾信息:受灾范围较大,洪灾损失较重,因洪灾伤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县防汛办。
3.严重及特大洪灾信息:影响范围广、受灾损失巨大,因灾伤亡3人以上的,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防汛办,县防汛办及时收集、整理各种信息,并认真分析,提出建议和措施,上报指挥长审定后报市防指。
信息报告形式:1、电话报告:7801004;2、QQ报送:隆盛镇各村交流群324365901。
(四)人力、物资调度信息处理程序。镇防汛指挥部在收到请求出动抗洪抢险队伍、民兵支援和抗洪抢险物资时,由党政办登记,并形成建议后送指挥部副指挥长和指挥长决策、调度。
三、防汛抢险指挥程序
当预报我镇境内将降暴雨时,由镇防汛指挥部带班副指挥长负责指挥防汛工作;当我镇一些地方已降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或出现较重山洪灾害时,由指挥长负责指挥防汛工作。
警戒水位以下洪水由各总支、各村(社区)主任负责指挥;当预报出现Ⅲ、Ⅳ级应急响应状况时,由值班指挥部副指挥长在镇政府坐阵指挥,镇防汛指挥部的指挥长到现场检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其他副指挥长根据具体情况到分管现场指挥防汛抢险救灾;当预报出现Ⅱ、Ⅰ级应急响应状况时,由市、县防汛指挥部派出领导、镇指挥部副指挥长在防汛指挥部坐阵指挥,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灾情最重的地方指挥防汛抢险救灾,其他副指挥长根据分工或指挥长的安排到各自现场或其他现场指挥防汛抢险救灾。
四、预警警报的发布
一般洪涝(Ⅳ级响应)、较重洪涝(III级响应)由镇政府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确定和发布;严重洪涝(Ⅱ级响应)和特大洪涝(Ⅰ级响应)由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确定和发布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防指。
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发布后,低级别的应急响应同时启动。
洪涝预警级别确定后,镇党政办要向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发出紧急通知,同时通过各村广播等迅速向社会发布相应的级别预警预报。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Ⅳ级应急响应(蓝色):
(1)局部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50毫米;
(2)郪江河隆盛水位297.71米(重现期5年)。
(3)各小(一)(二)型水库水位超设计洪水位。
2.Ⅲ级应急响应(黄色):
(1)较大范围(全镇)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低于20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2)郪江河隆盛水位298.09米(重现期10年)或河堤出现重大险情。
(3)小(一)(二)型水库水位超过校核洪水位, 小(一)型水库出现险情。
(4)县气象部门预报强降雨将继续严重影响我镇,并发出紧急警报。
3.Ⅱ级应急响应(橙色):
(1)较大范围(全镇)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低于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50毫米。
(2)郪江河隆盛水位299.30米(重现期20年),堤防发生决口时,并预报还上涨。
(3)小(一)(二)型水库出现超校核洪水水位,出库流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严重危及沿线村落安全,出现垮堤现象。
4.Ⅰ级应急响应(红色):
(1)较大范围(全镇)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200毫米。
(2)郪江河隆盛水位299.96米(重现期30年),堤防发生决口时,并预报还上涨。
(3)小(一)型水库出现超校核水位洪水,严重威胁下游主要村落安全。
(4)小(一)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发生垮坝。
(二)防洪减灾响应程序
洪灾级别确定后,立即启动相应的洪灾应急预案,启动高级预案时,低级预案同时启动。
5.IV级洪灾预警响应(对应Ⅳ级应急响应(蓝色))
(1)镇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及值班组员加强值守,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作好防汛抢险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召集,及时将雨情、汛情通报到各总支、各村(社区);
(2)各总支、各村(社区),特别是辖区有水库、山洪危险区、地质灾害点的村(社区)要加强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并利用广播、短信等向群众发布汛情通报;
(3)各有关单位、社区、重点企业、村社、学校等做好江河沿岸、城镇可能被淹没区的人员、物资等向高处疏散转移准备;
6.Ⅲ级洪灾预警响应(对应Ⅲ级应急响应(黄色))
(1)全镇工作干部、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总支、各村(社区)到岗到位,做好受洪灾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撤离、转移安置、卫生防疫等抗洪救灾工作。
(2)镇防汛指挥部值班副指挥长召集各成员单位会商分析暴雨、洪水危害、工程险状,部署抗洪抢险紧急工程措施和应急措施,加强水库和各类防洪工程的调度。
(3)镇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分赴各自防汛责任区,指导、协助当地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
(4)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较重灾情现场指挥防汛抗洪工作。
7.Ⅱ级洪灾预警响应(对应Ⅱ级应急响应(橙色))
(1)全镇进入紧急防汛,镇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全镇防汛救灾力量。并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洪水发展态势,未来天气变化,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重大问题和人力、物力、财力的调度。
(2)镇防汛指挥部发布紧急通知,派出应急抢险工作小组奔赴灾区,指导抗洪救灾工作,随时向县防汛指挥部、县委、县政府通报情况。
(3)镇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根据指挥长的安排到现场指挥防汛抗洪工作。
(4)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较重灾情现场指挥防汛抗洪工作。
8.Ⅰ级洪灾预警响应(对应Ⅰ级应急响应(红色))
(1)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全力抗洪救灾。
(2)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场镇的居民和重要交通桥涵、军事等设施安全。
(3)镇防汛指挥部值班副指挥长坐阵指挥防汛抗洪工作。
(4)其余副指挥长根据指挥长的安排到各自分管现场指挥防汛抗洪工作。
(5)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较重灾情现场指挥防汛抗洪工作,并到其他现场检查防汛抗洪工作。
(二)先行处置原则
当汛情险情和洪灾发生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快速作出反应,各责任人员和抢险人员到现场抗洪抢险救灾,组织群众开展抗洪自救,并加强对汛情、险情和灾情的监视,当发生严重洪灾和特大洪灾时,及时报告。
(三)紧急处置原则
1.工程抢险;当水库等防洪工程和水利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时,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防洪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抢险,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人员的紧急转移预案。
2.灾民安置:对转移的群众和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县上支持为辅的原则,灾民紧急安置采取借住公房、投亲靠友、搭建帐篷等形式,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建房相结合。
3.物资调运:防汛物资的调运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须申请调拨县级防汛物资时,按县防汛指挥部的物资申请调运程序办理,并按其使用办法进行结算和归还。
六、预警警报的解除
当降雨量减小或停止,涪江、郪江水位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中型水利工程蓄水明显回落至设计洪水位以下,汛情得到缓解,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分析后报县防汛指挥部领导同意,宣布解除洪灾预警预报;已经宣布进入预警期的,宣布终止预警期。
第三章 郪江洪水防御方案
一、警戒水位、保证水位采用
郪江洪水隆盛:
1.警戒水位297.71米,相应流量1430m3/s,重现期为5年;
2.保证水位298.09米,相应流量1760 m3/s,重现期为10年;
3.危急水位299.96米,相应流量2480m3/s,重现期30年。
二、设防标准洪水防御方案
(一)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沿江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巡查,加强隆盛电站及沿江低矮房屋重点区域巡查,及时排除险情,必须确保堤防安全。镇防汛指挥部加强值班,做好与县防汛办、县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水情变化趋势。按抢险方案做好重点险工险段抢险准备。
郪江防洪重点:隆盛电站及低矮房屋等。
(二)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间洪水防御方案
1.当水文部门预报隆盛水位超297.71米时,镇防汛指挥部值班副组长、值班组员到岗,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各村(社区)加强堤防、渠堤、水库等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并作好防汛抢险物资、工具等准备和抢险队伍召集,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投入抗洪抢险。根据预报洪峰水位、流量,及时将汛情通报到沿江各村社,各有关单位、社区居委会、重点企业。有防洪任务的村社、社区居委会、学校、企业的防汛组织要及时将河心洲坝及江河沿岸可能淹没范围内的人员、物资等向高处安全地带疏散转移。
2.当水文部门预报郪江隆盛水位将达298.09米(流量1760 m3/s,重现期为10年)。镇防汛指挥部全员到岗,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和江河堤防出险情况,并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各村(社区)抽派人员加强堤防、渠堤、水库等巡查,一旦出现险情,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必须到位,立即投入抗洪抢险。根据预报洪峰水位、流量,接县防汛指挥部通知组织河心洲坝和江河沿岸可能淹没范围内的群众做好转移和救生准备,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
3.当水文部门预报隆盛水位将达299.30米(流量2200 m3/s,重现期为20年)时。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位,了解和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坐阵指挥抗洪抢险工作。镇级领导按职责分工和分片负责联系制度,赶赴责任片区协助当地村(居)指挥抗洪抢险。防汛指挥部及时通过广播和手机短信发布汛情通报,在保证水位下,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全力抢险,确保堤防工程不出现大的险情,不发生大的溃口。
保证水位下的防洪重点:各住人河心洲坝及郪江沿岸低洼岸边坝群众的救生及安全疏散转移,江河沿岸电力提灌站机泵设备的安全度汛。
(三)超保证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1.当水文部门预报郪江隆盛水位超过299.30米(流量2200 m3/s,重现期为20年)时。镇防汛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状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采取一切办法 ,严防死守;必要时牺牲局部,全力保护城镇、工业区和重要交通干线、军事设施的安全。镇党政领导及时组织指挥河心洲坝村民上救生高台或坚固楼房避险,确保村民生命安全。
2.当水文部门预报郪江隆盛水位将达299.96米(流量2480 m3/s,重现期为30年)或堤防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时。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镇级领导、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必须亲临各责任地段,指挥抗洪抢险。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抢险队伍听候县、镇防汛指挥部统一调令,按责任地段组织抢险。
3.当水文部门预报郪江隆盛水位将达300.68米(流量2820 m3/s,重现期为50年)时。接市、县两级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命令,全镇全体抢险队伍抢险救援,严防死守,集中人力、物力死守确保场镇、沿江村(社区)的居民及特别重要工业设施和重要交通桥涵、军事设施的安全。
超保证水位的防洪重点:隆盛场镇及淹没区群众向综合市场及郪江两岸高地安全疏散转移。
三、自然分洪区和蓄滞洪区及淹没范围的撤离转移职责
镇人民政府及镇防汛指挥部总体负责我镇自然分洪区及淹没区人员撤离转移的组织、指挥。自然分洪区、蓄滞洪区及淹没区人员撤离转移,分别以村(社区居委会)、社(居民小组)、户为单位,原则上以村(社区居委会)主任、社长(居民组长)、户主为责任人,做到有组织、有领导,安全有序地进行疏散撤离转移。
1.在一般洪水(郪江10年一遇以下)下自然淹没的低矮岸边坝,由镇防汛指挥部在接到预报后通知各村(社区居委会)组织群众撤离转移。
2.当预报将遭遇较大洪水(郪江10年~20年一遇洪水)时,接县人民政府及县防汛指挥部指令,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村(社区)在预报洪水到来前2小时完成自然分洪区、蓄滞洪区和可能淹没区内群众安全撤离转移。
3.当预报将遭遇大洪水(郪江20年~50年一遇洪水)时,接县人民政府及县防汛指挥部指令,由镇乡人民政府组织各村(社区)在预报洪水到来前2小时完成自然分洪区、蓄滞洪区和可能淹没区内群众安全撤离转移。
第四章 场镇洪水防御方案
隆盛场镇防汛预案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溪江社区、中心社区编制,报县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实施,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第五章 水库洪水防御方案
隆盛镇水库防汛预案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属地村编制,报县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实施,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第六章 突发性洪水灾害防御方案
一、突发性洪水灾害防御方案(可能出现水库垮坝洪水防御方案)
拦河大坝在蓄水状态下如因自然或人为的破坏而突然崩溃时,则失去其屏障的水体,就在坝址处形成有巨大流量和流速的溃坝洪水。坝体溃决的同时,形成向下游传播的立波形式的汹涌正波,其破坏性特大,溃坝洪水危害极其严重。各水库属地村(社区)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认真开展水库的汛前安全检查,落实水库防汛抢险队伍,组织储备抢险物资,切实做到防洪蓄水两不误,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
水库属地村(社区)责任人员在汛期每天应加强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备的工程变形观测和水文观测,做好观测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和问题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汛期应保证水情传递、报警以及与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及县防汛指挥部的联系通畅。
当小(一)型及小(二)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备等重要设施出现险情影响水库安全运行时,水库所在地村立即上报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和县防汛指挥部,并采取抢险措施。当水库有垮坝危险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向预计的垮坝淹没地区发出警报或紧急通知,镇人民政府接到警报或紧急通知后,组织人员、物资转移到安全高度以上,或者按批准的水库防御洪水方案执行。水库防洪行政责任人必须赶到现场指挥抗洪抢险工作。
当水库水位超过校核洪水位,出现危险水位时,根据水库洪水防御方案,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撤离转移至安全区域。
二、山洪防御方案
山洪灾害抢险救灾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属地各(村)社区协同编制,报县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各村(社区)要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宣传,动员山洪灾害易发区域内人民群众开展山洪灾害日常监测,做到群测群防,并落实专人监测。逐处落实报警措施和撤离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镇防汛指挥部要加强对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山洪灾害点,建立预警预报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躲避措施和应急方案,对疏散线路、疏散和预警方式进行周密设计,落实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对每一个灾害点的监测、报警、抢险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成立地质灾害防御领导机构,严格实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严禁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开矿、建房、修路、取土、取水等活动,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察工作,严格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避免因山洪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
各负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村(社区),汛期必须组织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特别是雨前、雨中和雨后对可能滑坡的地带和山体要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撤离转移辖区内受山洪灾害威胁的住户和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山洪灾害险情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及灾害区域村(社区)要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并及时向县国土资源局、县人民政府及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重点防范区域内出现险情后,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分片负责的镇级领导必须迅速到位;涉及人员伤亡或损失重大的山洪灾害,及时报告县防汛指挥部。
第七章 方案保障措施
一、气象信息接收
防汛信息包括气象信息、水文信息、水库信息、水情监测点信息等。由安全办、党政办接收县防汛办、气象、水文部门根据预报情况和相关分析进行的通知。
二、汛期监测制度
水库、河道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经常检查应着重检查水库大坝有无裂缝、塌坑、洞穴,有无害虫、害兽活动痕迹;河道河势有无改变,对堤岸有无影响;防汛物料是否备齐。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后应对河道堤防工程及其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汛前着重检查岁修工程完成情况和防汛组织、防汛物料和通讯设备及度汛存在的问题;汛后和每次洪水后着重检查工程变化和损坏情况,以便拟定岁修计划。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工程非常运行和发生重大问题时应组织特别检查。暴雨、洪峰前着重检查防雨、防洪的准备情况;暴雨、洪峰后着重检查工程有无损坏,防汛器材物料的动用情况。还要做好江河水位的观测、堤防断面检查观测,堤防渗漏和堤防隐患的检查观测。
汛期应坚持每天观测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江河发生洪水时应加强对洪水位和水库大坝的观测检查,在警戒水位以下每天观测检查两次;洪水位在警戒水位与保证水位之间每天应检查观测四次;超过保证水位时每天应观测检查八次;当水位超过设计水位时应坚持每两小时或1小时检查观测一次。
三、人员转移安置
(一)山洪危险区淹没人员转移安置方案
内涝淹没地区当出现暴雨、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时,受淹地区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负责人为撤离负责人,临时安置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负责人为接待安置负责人。一旦出现较大的内涝,危及人员生命安全,镇防汛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发出疏散撤离转移指令,撤离负责人做好撤离组织指挥工作,并按预定的路线向临时安置地点转移。临时安置地接待负责人做好安置工作,并保障灾民的正常生活及医药需要。
当发生暴雨或陡涨的山溪洪水造成的滑坡等危及人员安全的区域人员撤离转移方案,由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居委会)、组负责山洪灾害危及地区人员按就近安全的原则转移安置。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属地村(社区居委会)编制山洪灾害危及地区人员撤离转移安置方案,一旦发生灾害按预案实施。
(二)江河洪水淹没人员转移安置方案
当县防汛办预报本江河段洪峰水位超过防洪能力,可能出现洪水淹没住房时,根据通知,镇人民政府、所在村(社区居委会)、社(组)负责按汛前制定的淹没人员疏散撤离转移预案,逐户逐人地向救生高台或二、三楼楼房转移安置,竭尽全力做好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村(居)民生命安全。当预报本河段洪峰水位可能超过救生高台或楼房的防洪能力时,不能就近安置的人员,要及早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采取通过救生船或救生艇向最近距离的岸边转移安置。要按事前制定的预案落实疏散撤离转移和安置接待负责人,并认真实施。
江河洪水超过堤防工程设防标准可能淹没区人员转移安置方案。分别按本防洪总体预案中江河洪水防御方案和城市防洪预案中所制定的淹没区人员疏散撤离转移方案实施。超标准洪水可能淹没区人员转移按就近转移的原则撤离转移安置,优先考虑向就近的高地或学校等公用设施的楼房转移,分别按事前制定的实施预案落实不同量级洪水撤离转移和安置接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三)防洪工程失事洪水淹没人员转移安置方案
堤防工程失事洪水淹没人员转移安置方案。根据汛前制定的溃决洪水防御方案,凡在溃决淹没区范围内的居(村)民,必须按县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服从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委会)、组的安排,及时撤离转移至安全区域,不准在溃决淹没的主流区内的楼房上居住或安置。撤离转移负责人和临时安置接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按事前制定的预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