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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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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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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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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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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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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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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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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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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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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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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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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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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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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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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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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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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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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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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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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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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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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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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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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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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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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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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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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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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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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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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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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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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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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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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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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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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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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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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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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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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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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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实施
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由县政府办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法制办具体承办,各讲学单位务必在学习的前一月10日前将讲学提纲及相关法律法规资料报送至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查。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由县政府领导临时确定其他法律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法律知识,坚持与当前的法律法规热点、全县的重点工作、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相结合。各讲学单位要认真制定讲法方案,精心准备,确保实效。原则上由讲法单位主要领导主讲,确因特殊原因,须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主讲人。
(二)各讲学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和职能实际精心准备,突出重点,保证质量,务求实效。领学时讲清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和具体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工作的建议,为县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
(三)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要参照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做到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1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开展专题学法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