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大英县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8—2020年)》已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大英县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
(2018—2020年)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薄弱环节金融支持,切实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利用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更多金融活力,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使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健全机制、持续发展。建立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各项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薄弱环节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提高精准性与有效性,确保普惠金融业务持续发展和服务持续改善,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机会平等、惠及民生。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力争让所有阶层和群体能够以平等的机会、合理的价格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
(三)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市场化运作,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发展模式,使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均衡布局、政策扶持等方面的作用。
(四)防范风险、推进创新。在有效防范风险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在盈利模式、服务理念、产品和技术等方面的创新。
三、总体目标
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涉农主体、创新创业、贫困人口等社会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有效满足社会大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不断提高我县普惠金融服务质量及水平,切实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到2020年,实现全县乡镇(含办事处)金融服务覆盖率达100%,力争每年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力争农业保险参保农户覆盖率提升至95%以上,乡村户数信用档案建档率达到5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充分激发各类金融机构潜力,强化普惠领域金融保障
1.发挥各类银行机构作用。鼓励政策性银行以批发资金委托贷款的形式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对农业开发和水利、贫困村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为“三农”发展提供有效资金支持。大英农商银行要继续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城镇居民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加大村镇银行引进力度,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2.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以健全上市和挂牌后备资源库为基础,强化直接融资培训,围绕产品开发、科技创新、市场营销发力,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壮大一批上市和挂牌后备企业。着力推进县内上市公司再融资,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延伸产业链条,着力形成一个上市公司带动一片区域发展的目标。支持、推广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直接债务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发挥保险公司保障功能。大力发展涉农保险,鼓励保险公司规范并优化农业保险投保、理赔程序,探索开展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农产品产量保险等,稳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发展涉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开展农险保单贷款业务,缓解涉农主体融资难题。探索开发扶贫农业保险产品,满足贫困农户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险需求。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及医疗健康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险的补充作用。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
4.规范发展各类新型机构。壮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民营、混合经营的融资担保机构。确保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顺利运行,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积极发挥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功能,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水平。鼓励优质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定向发债、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股东借款等方式做大做强。推动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努力引进金融租赁、信托、股权投资等机构来大英设点展业。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促进资金互助与农业生产有效融合,更好地发挥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在支持“三农”发展和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
5.推动银行机构加大普惠金融投放力度。强化对银行机构的窗口指导,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督促银行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切实引导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三农”、特殊群体等普惠金融薄弱群体和领域倾斜,推进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和网点建设,持续深耕小微、“三农”金融服务。
(二)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助力金融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1.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围绕小微企业融资特点,引导银行业机构积极开展保理、融资租赁、联保贷款等新型信贷业务。大力推广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股权、动产、订单、仓单抵质押贷款。鼓励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引入贷款保证保险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管理流程,推动“银税互动”“银税保互动”“银政担合作”等落地见效,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便利小微企业的业务品种。支持优质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上市或到“新三板”、天府(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及利用债贷组合等新型模式融资。加大对大学毕业生创业、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金融支持。
2.创新“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规模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等的金融支持。支持增设乡镇村网点,持续扩大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为“三农”信贷资金提供分险保障。支持金融机构根据农业生产经营流程,发展订单、仓单质押等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新模式,建立多元化的农业农村贷款担保机制,创新联保、互保等多种形式组合担保贷款模式、推进农户信用评级,从而探索实行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的鼓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