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18〕134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
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大英县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大英县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秩序,正确、快速、有效处置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省、市《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和《大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因以下原因造成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1)因人群过分拥挤,通道严重堵塞等原因,发生人员挤压、踩踏、坠落、溺水等人员伤亡的事故。
(2)场馆舞台、看台、栏杆等建筑物或临时搭建设施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3)燃放烟花、礼炮或释放氢气球遇明火发生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4)其他非人为故意损害、破坏而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
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按《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其他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实施。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放在应急处置行动的首位,运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事发地辖区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县人武部、武警大英中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有关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处置。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辖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相互协作、相互配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县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事发地镇乡和相关部门在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职责,快速、高效处置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
2.1.1 县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县文广新局局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应急办、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司法局、县新闻中心、事发地辖区政府。
县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2.1.2 县指挥部职责
统一指挥、协调重大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掌握现场情况,根据现场事态的严重程度,指挥协调临近辖区政府和职能部门,组织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赶赴事发地,投入应急救援行动;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全面掌握社会动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研究解决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故。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广新局,由县文广新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启动本预案后,县政府应急办与其合署办公。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县指挥部决定事项,并负责督促落实;组织拟定和完善本预案,并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负责与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络;及时收集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相关信息,汇总分析并向县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及时向县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2.1.3 成员单位职责
2.1.3.1 现场处置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文广新局、事发地辖区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
职 责:按照县指挥部指令,立即实施事发区域治安维护和秩序维护,调查掌控事件发生原因,对现场群众或受伤人员开展现场对话,进行宣传疏导、情绪稳控等工作;迅速疏散围观群众,全力控制事件演变升级。
2.1.3.2 医疗救护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事发地辖区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
职 责:按指挥部指令,立即组织医疗卫生和抢险救援队赶赴现场,开展伤员救护和转运,做好现场卫生排险、除险及清理、消毒工作。
2.1.3.3 情报信息
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事发地辖区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
职 责:负责收集、整理、研判、报告群体性文体活动事故所涉及的相关信息和情报;跟踪掌控所涉及的事件发生、事态发展以及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行动情况,及时为县指挥部提供应对处置建议。
2.1.3.4 善后处理
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事发地辖区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
职 责:负责按照相关政策提出部门处置意见,负责应急处置的物资保障,负责做好政策解释、问题解决、伤员慰问、伤残优抚等工作,负责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划分事故责任。
2.1.3.5 新闻报道
牵头单位:县新闻中心
成员单位:县文广新局、事发地辖区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
职 责:根据县指挥部的指示和有关规定,负责群体性文体活动事故信息的审定、发布及各类媒体采访报道活动的管理,组织做好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工作。
3. 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的性质、损失、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Ⅰ级)、重大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Ⅱ级)、较大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Ⅲ级)、一般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Ⅳ级)四级。
3.1 特别重大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Ⅰ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
3.2 重大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Ⅱ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
3.3 较大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Ⅲ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
3.4 一般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Ⅳ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的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
4. 预测预防
各镇乡(园区、社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社会单位或组织开展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必须按程序向分管职能部门申报、审核,最后报县政府批准同意。组织活动的牵头部门和主办单位必须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按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在积极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基础上,要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忧患意识,从思想上、物资上、人力上做好应对各类突发性事故的准备工作。
5. 应急响应
5.1 先期处置
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辖区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迅速进行先期处置。同时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以及请求事项,全力控制事态扩大,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5.2 响应机制
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处置坚持快速响应原则。县指挥部在接到发生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的信息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指挥、协调开展处置工作,并视事故的等级和危害程度,决定是否上报市政府启动市级预案。
5.3 信息报送与处理
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辖区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和主办部门,要立即如实向县指挥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同时通报县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活动主办单位,活动规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事故造成伤亡状况,事故的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半小时内电话或短信报告,1小时内书面上报县指挥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应急处置的进展及有关内容,并落实专人负责现场处置救援情况的报录工作。县指挥部接报后,及时汇总情况并视事故等级向市政府报告。
5.4 医疗卫生救援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根据事故类型,及时开展现场医疗救援和疾病预防。
5.5 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灾难的特点和严重程度,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及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迅速有序地转移、疏散、撤离现场人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源头,防止事故扩大、人员伤亡增加;对受伤群众及时组织运送和救治。
5.6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