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考核内容 | 自评得分 | 考核得分 | |||
基础 工作 (70分) |
规范化建设情况(25分) | 村监会人员配备齐全,有牌子、有公章(2分)。 | ||||
村监会办公有场地,制度上墙,向群众公开(3分)。 | ||||||
《村监会工作台帐》健全,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村干部廉洁自律等监督情况的记录规范、内容详实(10分)。 | ||||||
村监会运行正常,议事规则和学习、例会等各项工作制度能认真执行,认真列席村“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大会等(5分)。 | ||||||
履行职责情况(40分) | 参与村务决策,督促村级重大事项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操作,并实行全程跟踪。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违反决策程序、违背公平合理的决策,及时指出予以纠正(5分)。 | |||||
对村务公开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加盖村监会印章,并督促按时公开(5分)。 | ||||||
参与村集体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制定,对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逐笔审核并签字盖章;对村集体投资经营,债权债务结算以及经济合同的拟定和履行情况实行全程监督;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严格按照规定执行(10分)。 | ||||||
对村级脱贫攻坚中涉及工程立项、招投标、质量检查、完工验收、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村“两委”和镇纪委报告并督促整改(5分)。 | ||||||
对村干部履行任职承诺、辞职承诺等情况进行监督(5分)。 | ||||||
收集整理村民意见建议,及时向村“两委”反映(5分)。 | ||||||
每年年底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有书面报告(5分)。 | ||||||
协作配合情况(5分) | 支持配合镇纪委和村党支部、村委会等村级组织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协助做好村民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发挥参谋助手、桥梁纽带和宣传解释作用,特别是在脱贫攻坚过程中积极参与,帮助产业发展。 | |||||
民主测评 (30分) |
镇纪委对村监会及其成员的整体评价(15分)。 | |||||
村民代表对村监会及其成员的评价(15分)。 以上两项评议,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分别按100分、80分、60分、0分计分,汇总后综合得分90分以上得15分,75-89分得10分,60-74分得5分,60分以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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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扣分 | 加分项 | 村监会监督成效突出,得到上级部门、领导认可的,或代表镇接受省、市、县纪委领导检查,或经验做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流的(媒体上宣传报道)的,分别加6、4、2分。(以镇掌握为准) | ||||
扣分项 | 村监会未执行每月一次例会制度的;不按时上报相关报表的;村监会主任及其成员无故不参加镇相关会议或不列席村两委会的,每人(次)扣1分。 | |||||
因村监会监督不力,出现赴中央、省、市、县越级上访的(村监委会事先报告的除外),每起分别扣10、6、4、2分。 | ||||||
因监督不到位,致使村经济遭受重大损失或村“两委”干部被纪检机关查处的每起扣10分。 | ||||||
备注:每年考核一次,于12月底前完成,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76-89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每年从“优秀”等次中评选出若干个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村监会,对村监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村监会成员在村民代表会议测评中,“基本满意”票未达到应到会人数一半,实行主动辞职或依照规定程序予以罢免,如今年脱贫任务未验收过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 合计 |
中共大英县XX镇委员会(盖章) 中共大英县XX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盖章)
XX镇XXX村务监督委员会(盖章)
镇党委书记签字(签章): 镇纪委书记签字(签章): 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大英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履
责
清
单
中共大英县纪委 大英县民政局 |
制 |
村(居)务监督履责正面清单
一、组织管理项目
(一)工作例会
1.每月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例会,村监委主任负责召集及主持,村监委成员参加。
2.会议事项:传达上级有关村(居)务监督的政策意见;通报每月财务监督审核情况、村(居)务公开情况、村级项目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交流重要民情信息收集、联系、调处和反馈情况等;就重要村(居)务监督事项进行讨论。
(二)业务培训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或其它活动,遵守会议及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三)工作台账
4.规范完整记录履责工作台账或日志手册。
5.规范完整记录廉情监督工作台账。
二、民情民意项目
(一)民意收集
6.村监委成员定期开展民情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和问题反映。
7.村监委每月至少收集3条及以上有价值的民情民意信息反映给镇乡纪委。
(二)民情沟通
8.对收集反映的民情民意与村“两委”积极沟通协调。
9.对村委会调处民情民意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程序类监督事项
(一)重大事项决策环节
10.监督村重大事项决策有无按规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形成决议,形成决议的人数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11.监督重大决策项目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时,基本要素信息是否齐全,有无按要求提供相关方案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据。
12.监督集体表决通过的事项,有无在村(居)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期限,内容信息是否齐全。
(二)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
13.列席村拟建设工程项目决策会议,监督涉及村集体资金、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捐赠款实施的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
14.监督是否存在拆分项目等违规情形;是否违规设置限制性条件,存在“萝卜招标”现象。
15.监督是否存在串标、围标现象。
16.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公示,要素是否齐全,公示期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7.现场参与工程开标,全程监督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监督开标程序是否到位,保证金是否齐备,开标过程是否公平、公开、透明。
四、参与类监督事项
(一)村规民约
18.广泛收集征询村民意见,及时提出适合本村实际和发展需求的村规民约建议。
19.参与制定并完善村规民约制度,全程监督各项村规民约成文过程是否合规。
20.密切关注并监督村规民约执行,对出现的违规情况及时向村委会提醒、质询。
(二)资金补助
21.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等支农惠农项目,拟享受对象的资格、享受标准等进行审核。
22.督促对享受对象名单、补助资金数额等在规定的期限内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监督是否存在异议情况。
23.监督补助资金是否足额发放给各享受对象。
(三)资金票据管理
24.按月实地盘点现金一次,监督是否存在坐收坐支、库存现金超限额的现象。
25.按月对村级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同银行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监督银行存款账簿收入、支出及其余额记录是否一致。
26.对村级票据领取、使用和核销进行“跟踪式”监督。
(四)资产资源登记管理
27.督促村定期开展村级资产清产核资,监督土地丈量、资产清点等实际工作。
28.监督资产资源是否及时进行登记造册。
29.监督资产清单、照片、合同资料、质押抵押权证等档案资料是否按要求收集归档。
(五)“一事一议”项目
30.监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决议是否有效。
31.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资金筹措及支出使用实行专项监督,并督促村委会就有关事项向村民代表会议作出说明。
(六)工程质量进度
32.按要求定期到现场监督施工过程,监督工期进程是否符合计划要求,监督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对重要事项可向村委会进行质询。
(七)便民服务
33.定期监督村级便民服务工作质量。
(八)报刊征订
34.审核有关支出票据,看有无超出限额。
35.就征订情况及时与村“两委”沟通,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镇乡纪委。
(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6.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的人员名单和保险费用进行核实。
(十)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和政策落实
37.参与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工作,监督是否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和进行审查公示。
38.监督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国家脱贫攻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
39.监督本村产业周转金等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十一)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及优抚
40.参与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优抚六类对象财产状况的调查核实。
41.督促做好参与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优抚申报对象的公示工作。
(十二)农村建房
42.对农户是否符合建房要求、村庄建设规划等内容进行监督并予以公开。
(十三)中心工作
43.对照上级中心工作有关要求,组织村监委成员开展专项监督,提出建议意见。
五、审核类监督事项
(一)财务预决算
44.参加村制定年度财务支出计划。
45.对村级集体的重大收入和支出项目,特别是重大实事工程的支出实行专项审核监督,确保年度支出计划的有效执行。
46.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对村级财务总体情况进行审核监督,督促村民委员会将收支情况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通报。
(二)财务支出
47.每月监督报销的发票是否由正规途径取得、经相关部门认可,对不符合标准的予以退回。
48.每月对报销凭证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经办人、证明人、报销人等亲笔签名是否齐全,报销事项是否合规。
49.每月对财务支出情况审核把关后进行签章。
(三)集体经济合同
50.审核经济合同涉及的要素是否齐全,合同是否加盖单位骑缝章,是否符合最低限价标准,是否符合合同期限标准,是否确定了增长机制;突破有关限价、期限标准是否有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相关决议。
51.审核经济合同涉及的资产资源处置管理事项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52.监督经济合同是否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交易或鉴证;以协议形式进行的有无评估,或有无明显低于同地段同类市场价的情况。
(四)村(居)务财务公开
53.督促村级事务及财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在村(居)务公开栏和村村通广播等进行公开,审核内容信息是否完整详细,表式是否齐全,公开期限是否符合标准,并按要求在有关表式上进行签章。
54.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监测报告制度,做好登记工作,定期将监测情况上报镇乡纪委。
(五)工程验收与决算
55.参与工程项目的现场验收,审核工程验收有关资料。
56.监督审核工程决算金额是否超招投标金额,超标情况是否合理,是否需要重新招标。
57.监督审核工程变更的相关决策、执行过程,监督工程变更联系单及镇乡党委政府会议纪要等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标准;工程联系单是否经村两委集体讨论。
58.监督资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公示。
六、评议类监督事项
(一)主职干部勤政廉政评议
59.参于组织召开年末党员和村民代表年度会议,监督村两委成员是否按要求就廉洁自律、工作业绩、创新工作等内容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报告,开展村两委主职干部勤政廉政情况测评。
60.统计村两委主职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评议结果,并将结果按要求报送镇乡纪委。
61.将评议结果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通报或公开。
(二)年度实事工程评议
62.参与组织召开年末党员和村民代表年度会议,对村级年度实事工程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测评。
63.根据实际情况对村委会工作作出质询。
七、定期报告项目
64.定期参加镇乡村(居)务监督工作会议,按要求进行履职报告。
65.每半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履职情况。
66.每月向镇乡纪委报告村级廉情信息。
八、矛盾调处项目
67.及时掌握村民反映的问题,如实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化解干群矛盾。
68.积极参与村民纠纷调处,有效化解邻里矛盾。
69.积极协助镇乡纪委信访案件前期调查工作,提供第一手证据资料。
70.积极协助镇乡纪委对信访举报人矛盾纠纷进行调节和处理情况回访,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九、履职评价项目
71.年底组织村民代表开展对村监委成员履职过程中的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综合评价等5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
十、监督创新项目
72.定期上报典型监督案例。
73.积极探索加强村(居)务监督的有效途径。
十一、实绩关联项目
74.廉洁自律。坚持党组织领导,严格按程序对村委会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推动村级班子和谐稳定,勤政廉政。
75.资金绩效。严控村级工程项目资金支出,节约项目建设成本。
76.综合维稳。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无到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情况。
77.经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明确,村级集体“三资”实现保值增值。
78.公务支出。落实开源节支有关措施,当年村级办公费支出零增长。
村(居)务监督履责负面清单
一、履职缺位项目
1.无故缺席村两委会会议。
2.对村民委员会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未及时向村党组织或镇乡党委、政府提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或及时向村党组织、镇乡党委反映并督促纠正。
3.未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监督任务。
二、履职越位项目
4.越权干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和日常管理,阻碍重大事项决策的落实工作。
5.发生因监督越位造成村委会工作受阻或激化矛盾的事件,不利村委会有序落实日常工作。
三、履职对立项目
6.向上级和村党组织反映问题不真实、不及时、不准确,瞒报漏报,歪曲事实。
7.对有争议的票据未主动向村(居)务监督指导中心反映或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发生财务票据没有进行审核签章的现象。
8.未及时对村级正常财务开支进行审核。
9.发表不利于村班子团结、社会稳定,容易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或引发信访的不实言论。
四、履职失范项目
10.村监委成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发生除身体、年龄等原因外不宜担任村监委成员的情形。
12.在村(居)务监督工作中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