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管委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37万元,与2015年决算216.7万元相比增加4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目标绩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车补等正常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256.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24万元、津贴补贴103.31万元、奖金4.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4.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3万元、生活补助41.1万元、住房公积金8.71万元。
公用经费6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48万元、印刷费8.29万元、电费2.91万元、邮电费2.02万元、物业管理费1.96万元、差旅费0.64万元、维修(护)费4.08万元、会议费0.32万元、培训费1.88万元、公务接待费3.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其他交通费7.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城西管委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预算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5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完成预算99.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公车制度改革后单位无公务车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34万元,下降2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1万元,下降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9%。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要求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6年下半年公车制度改革后单位无公务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5万元,占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8万元,占5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新购置公务用,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事项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3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398人,共计支出3.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乡镇、部门考察学习以及招商引资费用。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城西管委会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77万元。主要用于拆迁安置房建设、拆迁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城西管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16万元,比2015年增加22.66万元,增长53.34%。主要是增加了城市管理工作、法治政权建设工作、车改等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城西管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空调、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无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城西管委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利息收入、部门拨付等。
3.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