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智水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相比2015年增加22.94万元,增长218%。其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脱贫攻坚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智水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3万元,包括复印机、电脑、空调、热水器等设备,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和改善日常办公条件;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2.收入决算表(表1-1)
3.支出决算表(表1-2)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2)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3)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表3-1)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表3-2)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表3-3)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3-4)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表5)
13.乡镇决算信息公开(乡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