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4月20日,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现将我县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17年4月底,全县共有438家企事业单位(其中企业261家)登录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进行注册。2017年1月至4月,全县通过信息化系统上报隐患的数量为704条,已整改695条,其中排查一般隐患703条,已整改695条,整改率98.8%;排查重大隐患1条,逾期未销号1条。
二、各部门情况
(一)隐患自查自报情况
县住建局应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4家,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4家,排查率28.6%,共排查隐患29条,已整改29条。
县卫计局应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6家,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8家,排查率30.8%,共排查隐患80条,已整改79条。
县文广局应排查生产经营单位34家,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3家,排查率8.8%,共排查隐患40条,已整改38条。
县水务局应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0家,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家,排查率5%。
县食药监局应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9家,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4家,排查率21%,共排查隐患16条,已整改16条。
县商务局应排查生产经营单位7家,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4家,排查率57.1%,共排查隐患93条,已整改93条。
县农业局应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4家,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家,排查率14.3%。
县旅游局应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6家,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家,排查率6.2%。
县民政局应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3家,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家,排查率15.4%,共排查隐患12条,已整改12条。
县交运局应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3家,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7家,排查率53.8%,共排查隐患44条,已整改44条。
县教育局应排查生产经营单位72家,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8家,排查率25%,共排查隐患181条,已整改181条。
县经信局应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9家,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4家,排查率21%,共排查隐患28条,已整改26条,其中重大隐患1条,未整改1条。
县国土局应排查生产经营单位6家,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3家,排查率50%,共排查隐患20条,已整改20条。
县发改局应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家,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家,共排查隐患12条,已整改12条。
县工商质量局应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家,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家,共排查隐患10条,已整改10条。
县安监局应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4家,实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6家,排查率42.9%,共排查隐患27条,已整改27条。
未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单位: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县供销社、县环保局、县粮食局、县执法局、县气象局、县投促局、县总工会、县海事处。
(二)排查清单编制上传情况
目前,全县上传排查清单编制情况的行业(领域)共计6家,占总数1.3%。其中县教育局1家,县文广局1家,县经信局1家,县食药监局1家,工业园区2家。
(三)隐患排查制度上传情况
目前,全县上传隐患排查制度的行业(领域)共计80家,占总数18.3%。其中县发改局1家,县安监局27家,县工业园区2家,县交运局1家,县教育局25家,县经信局8家,县食药监局3家,县卫计局4家,县文厂局7家,县住建局1家,县水务局1家。
三、存在的主作问题
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正式运转以来,全县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但在实际使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业务操作不熟练。虽然县安委办多次组织对系统操作进行了培训,但从网上统计数据和隐患整改情况看,部分人员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还不会使用,导致企业基本信息不完善、图片信息不上传,人员信息不完整、隐患排查上报不及时或不报。
(二)隐患自查自报上报率低。今年以来,各部门、行业(领域)隐患排查上报情况参差不齐。大部分行业(领域)不能及时和如实在网上填报隐患,造成网上录入的隐患数和实际情况相差甚大,使信息化系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未对企业隐患上报情况进行核查、抽查。个别部门不重视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长时间未对企业上报的隐患进行督办,造成企业对信息化系统录入工作滞后。
四、下步工作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用性。要对本次通报提出的问题,逐一排查、逐一整改。
(二)上下联动,加强监督。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监管、督查工作,对不上报和上报零隐患的企业,一方面做好培训教育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要按照《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任务分解表》(附件)迅速组织实施,县安委办将定期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进行分析、通报,并将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使用情况作为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任务分解表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附件
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任务分解表
一、安委会重点单位
单 位 | 隐患排查治理 报送任务 (1-5月) |
排查清单上传率(6月底) | 隐患排查制度 上传率(6月底) |
经信局 | 1000 | 100% | 100% |
交运局 | 300 | 100% | 100% |
住建局 | 500 | 100% | 100% |
商务局 | 500 | 100% | 100% |
教育局 | 2000 | 100% | 100% |
文广局 | 500 | 100% | 100% |
卫计局 | 1000 | 100% | 100% |
旅游局 | 500 | 100% | 100% |
农业局 | 200 | 100% | 100% |
食药局 | 200 | 100% | 100% |
民政局 | 200 | 100% | 100% |
水务局 | 200 | 100% | 100% |
二、镇乡、社区
单 位 | 隐患排查治理 报送任务 (1-5月) |
排查清单上传率(6月底) | 隐患排查制度 上传率(6月底) |
蓬莱镇 | 150 | 100% | 100% |
玉峰镇 | 100 | 100% | 100% |
象山镇 | 100 | 100% | 100% |
隆盛镇 | 150 | 100% | 100% |
天保镇 | 100 | 100% | 100% |
回马镇 | 300 | 100% | 100% |
河边镇 | 100 | 100% | 100% |
卓筒井镇 | 100 | 100% | 100% |
金元镇 | 100 | 100% | 100% |
通仙乡 | 50 | 100% | 100% |
智水乡 | 50 | 100% | 100% |
城东管委会 | 100 | 100% | 100% |
城西管委会 | 100 | 100% | 100% |
郪江新城管委会 | 100 | 100% | 100% |
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 | 200 | 100% | 100% |
三、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