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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017-5-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7|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安监局

摘要: {"原始ID":"250ffd4842a04884b8220800318634f6","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9日","发布者":"大英县安监局","文件编号":"大安委办发[2017]23号","附件":[{"Filepath":"/documents/18825206/19317372/0bcafa8dd40c4a8eb2c8b3aa830da934.doc","Name":"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Filetype":"doc"}]}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遂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遂安办〔2017〕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0日在全县范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抓主体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到位”为基本要求,着力构建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为党的十九大和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特种设备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把关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初步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特种设备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100%,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率100%,及时消除一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保持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为零,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实现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治理任务

  全县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主体,以《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以全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建成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社会监督举报“四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切实把危险源辨识挺在风险管控前面,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扎实构建有效的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机制。

  (一)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1.涉及公共安全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

  2.高风险机电类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施工起重机械。

  3.高风险承压类特种设备。主要包括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液化气体等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蒸压釜等快开门压力容器、印染洗涤行业用烘缸(筒)、渉氨行业用压力容器、小型锅炉。

  4.电梯使用及维保。重点是住宅小区和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以及新建未经检验投入使用电梯。检查电梯维保单位是否自觉执行《电梯使用管理规范》和《电梯维保养规范》,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和电梯维保。

  (二)开展涉及公共安全特种设备“利剑扫雷”专项行动

  坚持“依法治理、严管重罚”的原则,在全县集中开展对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扫雷”行动,从严从重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开展燃煤锅炉提标升级改造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使用明令淘汰、未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提升执法在检查中的比重。

  (三)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总结分析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根据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研究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按照红、黄、橙、蓝4个等级,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将特种设备管理纳入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安全操作“明白卡”等风险管控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企一清单、一车间一表格、一岗一对照卡”的主要内容,适时开展特种设备风险辨识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治理任务分工

  (一)县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镇乡、园区、社区以及县级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县工商质监局。具体牵头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收集汇总相关工作信息资料,研究制定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协调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三)县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工地(以下简称“两工地”)施工起重机械和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及使用环节隐患排查治理。

  (四)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卫计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等有关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销号各环节和资金保障做出具体规定。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清单要求,重点对特种设备是否进使用登记、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实施、人员持证和培训是否符合要求、设备档案是否完备、设备是否在检验效期内、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是否到位、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进行排查,组织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要求及时登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员工通报;对到期未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特种设备,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因工艺等原因不能立即停用的设备,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监控使用,并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主动将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向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并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六)各央企和县属重点企业。要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及时制定本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指导、督促分(子)公司和施工作业现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五、方法步骤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5月12日)

  各镇乡、园区、社区、县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专项行动计划,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做好宣传发动,要及时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要求传达到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5月13日至10月31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自查自改自报,持续动态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所使用设备的安全运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拟定的方案和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抽查、督查和执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特种设备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取得有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

  各镇乡、园区、社区、县级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要注意归纳总结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镇乡、园区、社区、县级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县工商质监局要具体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抓紧组织推进,务必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内容,确保精准实施。各镇乡、园区、社区、县级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要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治理的严重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和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将安全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招标、融资等方面严格限制其准入。

  (三)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座谈等方式,广泛宣传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认知度、参与度,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统计,强化督查督办。各镇乡、园区、社区、县级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要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做好信息统计的报送。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向县工商质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改情况;“两工地”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2)由县住建局每季度末汇总后送县质监部门统一上报;县工商质监局负责本区域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统计汇总,并于每季度末将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4)报文件要求报送市质监局并抄送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镇乡、园区、社区、县级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部署实施及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并进行工作情况通报。各单位要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县工商质监局。

  联系人:陈金光,13982556778

  附件: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信息统计表

  (“两工地”特种设备专用表格)

  2.城乡住建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两工

  地”特种设备专用表格)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信息统计表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附件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信息统计表

  (“两工地”特种设备专用表格)
单位: 日期:
信息内容 数量 说明
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使用单位 (家)  
发现安全隐患 (起)  
完成隐患治理 (起)  
待整改隐患 (起)  
其他情况补充说明:
待整改隐患情况统计(可加附页)

  
序号 隐患描述 使用单位名称 采取的工作措施
1      
2      
3      
4      
5      
6      


  附件2

  城乡住建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

  (“两工地”特种设备专用表格)

  
县: 日期:
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基本信息统计
信息内容 数量 说明
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次)  
检查使用单位 (家)  
检查设备 (台套)  
发现安全隐患 (起)  
完成隐患治理 (起)  
总结说明:


  附件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信息统计表

  
单位: 日期:
信息内容 数量 说明
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使用单位 (家)  
发现安全隐患 (起)  
完成隐患治理 (起)  
待整改隐患 (起)  
其他情况补充说明:
待整改隐患情况统计(可加附页)
序号 隐患描述 使用单位名称 采取的工作措施
1      
2      
3      
4      
5      
6      


  附件4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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