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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县委巡察办职能职责:向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省委巡视办、市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有关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工作,起草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巡察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材料。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进行督办。配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健全联系机制,负责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办理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巡察组职能职责: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承担具体巡察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完善六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规划新精神新要求新任务修改完善《中共大英县第六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明确“路线图”、完善“施工图”、调整“作战图”,确保县委巡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步推进、高质高效”。二是完成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系统谋划、精心组织,组建3个巡察组对县医保局和卫健系统17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延伸”巡察,共发现问题226个、问题线索34件,实现医疗和卫生健康领域“情况大摸底、问题大梳理、难题大排查、重点大整治”,为助力健康中国战略落地落实、提升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方式现代化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三是创新推进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结合被巡察党组织体量大小、信访情况等特点,设4个巡察组,用3个月时间,对教体系统(县教育体育局和62个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全覆盖巡察监督。发现问题920个、问题线索47件。四是聚力业务提升。修订《大英县巡察工作手册》,做到有章可循、纲举目张;开展巡察单机系统专题培训,将中央最新要求贯彻到巡察全流程、各环节,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开展卫健、医保、教育等专业领域集中培训,提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的敏锐性和针对性。
二、机构设置
县委巡察办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机构包括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三个巡察组,有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县委巡察办综合股、巡察股和县巡察信息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78.8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3.02万元,增长17.99%。主要变动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47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8.82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19万元,占62.07%;项目支出181.63万元,占37.9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78.8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02万元,增长17.99%。主要变动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8.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02万元,增长17.99%。主要变动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8.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17万元,占86.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1万元,占6.77%;卫生健康支出9.47万元,占1.98%;住房保障支出22.77万元,占4.7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78.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14.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3.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7.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2.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4.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52.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2022年相比减少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县委巡察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1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4.57万元,下降8.09%。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数下达为行政运行科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县委巡察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委巡察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县委巡察办有1个部门项目为巡察经费。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县委巡察办对巡察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县委巡察办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了《2023年县委巡察办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第四部分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委巡察办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委巡察办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县委巡察办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由县委巡察办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方面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委巡察办行政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县委巡察办事业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县委巡察办住房公积金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县委巡察办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委巡察办为一级预算单位,行政单位为县委巡察办,事业单位为县巡察工作信息保障中心。
(二)机构职能
1.向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省委巡视办、市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
2.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有关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工作,起草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巡察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4.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进行督办。
5.配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健全联系机制,负责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
6.办理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委巡察办行政编制数12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事业编制数2人,年末实有人数3人。2023年年末共有1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收入总额47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8.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支出总额为47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制定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纳入县委巡察办室务会集体决策,对巡察项目专项资金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81.63万元,从年度目标、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二是实现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2023年总预算478.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37万元,公用经费52.82万元,项目经费181.63万元。2023年支出总额为478.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37万元,基本公用经费52.82万元,巡察项目支出181.63万元。巡察项目实施两轮常规巡察和巡视巡察视频会商系统采购。其中,完成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系统谋划、精心组织,组建3个巡察组对县医保局和卫健系统17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延伸”巡察,共发现问题226个、问题线索34件,实现医疗和卫生健康领域“情况大摸底、问题大梳理、难题大排查、重点大整治”,为助力健康中国战略落地落实、提升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方式现代化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创新推进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结合被巡察党组织体量大小、信访情况等特点,设4个巡察组,用3个月时间,对教体系统(县教育体育局和62个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全覆盖巡察监督。发现问题920个、问题线索47件。聚力业务提升,修订《大英县巡察工作手册》,做到有章可循、纲举目张;开展巡察单机系统专题培训,将中央最新要求贯彻到巡察全流程、各环节,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开展卫健、医保、教育等专业领域集中培训,提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的敏锐性和针对性。三是控制支出。严格控制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费用,做到无预算不支出,非必要不支出。四是处置及时。动态跟踪绩效运行情况,并将绩效运行情况应用到预算调整中,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预算逐笔申请预算指标,经财政审批后,按照资金用途、项目进度及时足额使用资金。五是执行进度。分别在6、9、11月,对比序时进度与实际进度情况,及时调整策略,以达到预期进度。六是完成预算。部门预算年终执行进度达到100%。七是年终无资金结余。年终项目资金无结余,达到资金预期使用效果。八是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内部运用。将自评纳入考核体系,部门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二是自评公开。2023年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信息按规定,在财政批复后二十日内统一向社会公开。三是整改反馈。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绩效结果应用情况,及时整改财政部门反馈的问题,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三)自评质量
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自评准确度中上。主要是自评(包括部门项目支出自评准确度)与评价抽查组差异得分在5%~10%,因评价理解可能有些许偏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委巡察办2023年部门支出满足了巡察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巡察计划和任务的顺利完成,巡察工作取得了不错成绩。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管理具有专业性和复杂性,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二是绩效目标编制方面和绩效评价开展方面。年初绩效目标编制指标设置和年度绩效目标评价考核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一是统筹谋划、科学设置绩效指标体系,提高预算绩效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二是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支出效率。三是加强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自评,提升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件2
2023年县委巡察办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财政部门分配县委巡察办2023年巡察项目专项经费共181.63万元,主要目标是做好六届县委巡察工作,采购巡视巡察视频会商系统设备,确保巡察工作正常开展。根据财政要求,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支出,大额支出经室务会讨论通过再支出,严格控制项目资金支出总额,做到无预算不支出,非必要不支出,切实把项目资金花在刀刃上,所有资金均通过转账或者电汇支出,无现金支出,杜绝资金在流通中发生损失。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六届县委第四轮、第五轮“常规+延伸”巡察,完成上级安排的巡视巡察任务,采购巡视巡察视频会商系统。巡察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巡察项目绩效自评运用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根据计分标准,采用整体评价与样本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并行,部分指标按照时间节点,执行进度,卡点折算,确保巡察项目自评方法易操作、实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巡察项目经费经年初预算,县财政局审批,最后下达指标。切实需要增加项目经费,向财政部门请示,经财经委员会及县级分管领导批示,做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巡察项目为县财政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统筹分配。
2.资金使用。在2023年12月一体化关闭前,巡察项目经费使用在合规合法支付范围内,与预算相符,安全、规范、有效及时支付,项目资金全额用完,支付过程中未发现相关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年初制定巡察方案,确定被巡察单位,根据巡察组分配巡察任务,抽调巡察人员,开展现场巡察工作,形成巡察报告,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委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反馈巡察问题,明确巡察整改时限,汇总报告巡察整改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项目管理情况
结合巡察项目特点,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巡察项目管理,巡察工作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县委巡察办统一执行,确保巡察工作正常开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系统谋划、精心组织,组建3个巡察组对县医保局和卫健系统17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延伸”巡察,共发现问题226个、问题线索34件,实现医疗和卫生健康领域“情况大摸底、问题大梳理、难题大排查、重点大整治”,为助力健康中国战略落地落实、提升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方式现代化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创新推进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结合被巡察党组织体量大小、信访情况等特点,设4个巡察组,用3个月时间,对教体系统(县教育体育局和62个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全覆盖巡察监督。发现问题920个、问题线索47件;采购了巡视巡察视频会商系统。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县委巡察,聚焦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巡视巡察和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三新一高”要求,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基层,把正风反腐和党的温暖带到群众身边,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部门支出满足了巡察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巡察计划和任务的顺利完成,巡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