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
大英县金元镇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17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我乡无因公出国出境计划经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大英县金元乡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9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2.14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我镇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禁超标准接待的规定,在发生公务接待时,应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根据派出单位公函制定接待方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费用。同时制定了公务接待制度,规范了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改革,我镇公务用车被县统一收回,目前本单位保留公车0辆,2017年无购置新车计划。
附件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7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7年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695.7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60.74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0.00 |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4.02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0.00 | 三、城乡社区支出 | 7.93 |
四、事业收入 | 0.00 | 四、农林水支出 | 403.05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00 | 五、教育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0.00 | ……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695.74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695.74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二十九、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
八、上年结转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
三十、结转下年 | |||
收 入 总 计 | 695.74 | 支 出 总 计 | 695.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