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8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县综合执法局职能简介
县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县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办法和措施。
2.按照县政府对综合行政执法的要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
3.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办理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来信来访、举报投诉,承办人大、政协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议案、提案。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承担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职责。
5.负责全县数字化综合行政执法建设、运行的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指挥协调和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6.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7.按照中央和省委综合执法改革部署,行使依法划入的相关行政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论证工作。拟订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负责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管理。承担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县城乡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的有关职责分工。①城市建设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和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业、招标代理、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建设和维护的管理工作,开展前述范围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前述范围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②园林绿化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损坏、占用、侵占园林绿化等行为的行政处罚。③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主要街道排污管道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以及环卫设施建设。城市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负责燃气管道、送水管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环卫设施维护和监督管理,对挪用、侵占、损坏市政设施、燃气管道、送水管道以及盗用水、气等行为的行政处罚。④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3)与大英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①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方面:大英生态环境局受县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开展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测评,提供噪声超标的证据。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大英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②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方面:大英生态环境局受县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开展油烟排放的现场检测,提供油烟排放超标的证据。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大英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4)与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①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车辆超载、超高、超宽行为。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车辆抛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②犬只管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犬只登记,查处违法养犬。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封闭性公共场所等行为。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行政处罚。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环境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④社会生活噪声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以及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产生的偶发性噪声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其他社会生活噪声的行政处罚。
(5)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其它固定经营场所内应由该部门核发证照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规范占道经营。通过定人员、定时段、定标准、定责任等方式,加大城区主干道、农贸市场、社区周边及重要路口等巡查力度,对游商摊贩违规占道、乱堆乱放等不文明经营现象进行集中规范。
二是规范犬只管理。在农贸市场、社区、公园等重点区域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宣传文明养犬的有关规定,形成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科学养犬的良好氛围。对街面无主乱窜且未悬挂牵引绳的流浪犬,及时捕捉并移送大英县流浪犬收容中心,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300余起,救助流浪犬226只。
三是规范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联合交警对城区主次干道、校园周边、市场周边、商业广场等重点区域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进行集中整治6次,增补模糊不清的非机动车停车线7000余米,增划非机动车位600余个。
四是规范“店招店牌”管理。充分发挥县城管办作用,组织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召开县城区店招店牌管理工作专题会,明确审批流程、职责分工。加强审批流程宣传,加强事前指导、事中监管,确保“店招店牌”风貌整洁、规范、有序。
五是规范县城区违建治理。按照“严控新增、逐步消化存量”原则,采取“居民投诉举报+执法人员巡查”方式,严控县城区违章搭建,通过政策解释、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引导业主自行拆除违建。
六是规范道路开挖治理。组织召开县城区占道开挖打围工作推进会,再次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开挖打围审批备案程序。加强对县城区道路开挖打围未审批、未张贴施工公告、占用人行道等问题的宣传力度和监管力度,积极引导施工单位进行备案审批。道路开挖备案7份,规范道路开挖未打围行为12起,查处道路开挖未打围行为4件。
七是规范数字城管案件办理。依托30套IP网络广播,通过“视频监控+语音喊话”系统,以“隔空喊话”方式,实时语音提醒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纠正违规违章行为800余起。推进“城市管理随手拍”运用向纵向深发展,全年收到有效案件951件,已处理951件,做到了问题网上办、马上办。通过定时查看到期案件并电话督促办理来提高案件按时处置率和办理效率。全年数字城管共处置案件41560件,处置率100%,结案率100%。
二、机构设置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六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大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英县城市管理特勤大队,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大英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大英县建设监察大队、大英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均不属于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截至2023年12月,县综合执法局核定行政编制数10个,实有人数为14人;事业编制86个,实有人数为8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109.5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73.95万元,下降28.05%。主要变动原因本年度无政府基金项目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92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26.25万元,占98.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6.32万元,占1.3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09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0.91万元,占53.01%;项目支出3,333.71万元,占46.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826.2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57.23万元,下降30.93%。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基金项目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26.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2%。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62.77万元,增长32.2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26.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10万元,占2.87%;卫生健康支出51.79万元,占0.76%;节能环保支出150万元,占2.20%;城乡社区支出6314.38万元,占92.50%;住房保障支出109.65万元,占1.61%;其他支出4.32万元,占0.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826.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数为7.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数为18.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65.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9.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4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