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主要用于文化免费开放。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扶贫项目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经费。
13.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隆盛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推进镇党建、社区(村)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加强对镇人大工作机构、人武部群团组织等的领导。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加强社区(村)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村)综合服务功能。
4.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综合治理,协助相关部门负责绿化美化、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
5.动员社会参与。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资源为本镇社区(村)发展服务。
6.指导社区(村)自治。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规则、程序、办法;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
7.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截至目前隆盛镇人民政府现有行政编制49个,实有在编人数38人;事业编制34个,实有在编人数33人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有6个编制,实有人数7人,宣传文化中心有3个编制,实有人数3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有6个编制,实有人数5人,便民服务中心有16个编制,实有人数15人,农民工服务中心有3个编制,实有人数2人;机关工勤编制3个实有在编人数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隆盛镇2023年收入预算2398.56万元,调整后预算3279.7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3026.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53.6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收入决算 3279.7万元。
(二)支出情况。隆盛镇2023年支出预算2398.56 万元,调整后预算 3279.7 万元;实际支出 32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16万元,项目支出1995.53万元)。年中人员经费调减,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职务职级调整和工资正常调资。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隆盛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总共为2398.56万元,其中由于人员变动,人员工资调整,项目增加,2023年增加了预算881.14万元,2023 年无资金结余,2023年实际支出总额为3279.7万元:预算完成率为 100%,无违规记录。
1.目标制定方面:隆盛镇人民政府整体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均细化量化,隆盛镇人民政府将绩效目标纳入部门党委会集体决策范围。
2.目标实现方面:部门根据县财政局编制要求按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进行了目标编制,其中,人员类和运转类项目编制了28个数量指标,均于当年按计划完成;2023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共计10个,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部数量指标个数10个,达到预期数量指标个数10个,2023年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为0。
(二)结果应用情况
1.预算挂钩方面: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将内设办公室绩效自评结果纳入到绩效考核体系中,根据各股室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预算资金
2.自评公开方面:我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在大英门户网站公开了《大英县隆盛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和《大英县隆盛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三)自评质量
隆盛镇人民政府职责履行良好、项目建设规范,绩效评价结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隆盛镇人民政府总体收支基本平衡,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办法进行财务收支,三公经费管控合理,无小金库无违规发放钱物的情况。总体来看,部门 2023 年部门绩效目标编制细化量化,支出控制较好,自评公开准确、及时,对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次年预算编制。但也存在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要素不全、建设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较低等情况。参照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自评不涉及“自评质量”(10分),故自评综合得分为90分
(二)存在问题。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绩效目标填报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进一步增收节支,提高服务水平,管理能力,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部门已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自评模块上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表予以公开。)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