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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9月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县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办法和措施。
(二)按照县政府对综合行政执法的要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
(三)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办理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来信来访、举报投诉,承办人大、政协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议案、提案。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承担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职责。
(五)负责全县数字化综合行政执法建设、运行的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指挥协调和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六)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固定场所的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5.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七)按照中央和省委综合执法改革部署,行使依法划入的相关行政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
(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论证工作。拟订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负责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管理。承担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县城乡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的有关职责分工。(1)城市建设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和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业、招标代理、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建设和维护的管理工作,开展前述范围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前述范围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2)园林绿化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损坏、占用、侵占园林绿化等行为的行政处罚。(3)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主要街道排污管道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以及环卫设施建设。城市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负责燃气管道、送水管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环卫设施维护和监督管理,对挪用、侵占、损坏市政设施、燃气管道、送水管道以及盗用水、气等行为的行政处罚。(4)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3.与大英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方面:大英生态环境局受县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开展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测评,提供噪声超标的证据。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大英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2)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方面:大英生态环境局受县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开展油烟排放的现场检测,提供油烟排放超标的证据。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大英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4.与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车辆超载、超高、超宽行为。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车辆抛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2)犬只管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犬只登记,查处违法养犬。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封闭性公共场所等行为。(3)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行政处罚。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环境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4)社会生活噪声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以及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产生的偶发性噪声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其他社会生活噪声的行政处罚。
5.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其他固定经营场所内应由该部门核发证照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厘清部门职责。完成住建领域执法权的划转和环卫职能的整合。厘清与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的职责分工,调整清理权力责任清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制初步形成。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将原有9个街面执法中队整合为5个,建设、规划整合为1个执法大队。创新“执法+环卫、执法+网格、执法+市民、执法+科技、执法+服务”的“1+5”工作法,成立驻警中队,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逐渐完善。三是发挥数管中心作用。进一步完善数管中心工作机制,健全扁平化管理模式,天网视频资源整合工作稳步推进。将37个涉及城市管理的部门案件处置情况纳入考核,基本实现城市管理全员参与。立案34410,处置34198,处置率99.38%。
(二)综合执法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一是党建工作不断加强。结合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成问题整改11个,修订完善相关制度8个。成立基层党支部3个、“党员先锋突击队”“退役军人突击队”2个,党的基层组织得到充实,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18份。开展“蒲波案”、《谁污染了环保局》等典型案例警示活动5次。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6个,通报50余人次,扣减个人目标绩效考核分360分,解聘协管员1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落实。三是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加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网络舆情领导小组,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坚持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核心内容,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贯穿日常工作始终。四是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大力开展“三化”建设(管理制度精细化、教育培训常态化、执法管理规范化),推动队伍素质稳步提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新购执法记录仪50台。建立案件集体审议制度,集中审议重大案件7件。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选派到市局跟班学习7人次,组织干部职工外出考察学习36人次。五是外宣工作有声有色。组织法治文化节目街头演出1次,深入社区、学校、企业进行主题宣讲7次,微博、微信月信息发布量15-20条,签约《今日头条》等新媒体8家,积极宣传城管人、城管事,促进城管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秩序管理有力推进。以创建金元街、政府街等“示范街”“严管街”为突破口,按照先新城后老城的工作思路,开展城市秩序大整治,推动街面秩序持续改善。共集中整治市场、广场、景区、步行街、主次干道等重点部位120余次,清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40000余起,规范坐商经营5000余次、非机动停放5000余辆次,暂扣各类占道物品、流动摊车230余件、非机动车253辆,拆除各式店招、广告、横幅等2000余个(条),开展语言文字专项检查3次,高速路出口、市场周边、广场周边,城市主次干道等地乱象得到较为有效治理。二是规建执法有序开展。深入工地现场检查共32次,查处郪江新城滨江路道路工程、回马镇幼儿园等违规违法项目共计38件、立案查处16件,行政处罚31.6万元。严格治理乱搭乱建,完成城区存量违建摸底工作,妥善处理腾飞市场违规搭建、市场消防通道违建整治、殷家沟停车场、木材市场违建拆除等工作;制止在建违章搭建25起,拆除6处、1900余平方米;消除存量违建11000余平方米,基本实现“控新增、减存量”总体目标。三是环保治理全面落实。坚持开展中省市环保督察案件“回头看”工作,加强对已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强化政府广场等地“坝坝舞”噪音管控,经常性督查“临江阁”等地污水直排问题,落实2018年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专项治理资金139344元。深化道路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六个必须、六个不准、六个严禁”,设立执法、交警弃土运输超载超限联合检查点,现场检查渣土运输车辆2300余辆次,查处违规运输车辆200余辆次,立案查处9件、罚款13000元;责令冲洗污染路面约3800余平方米。四是犬只管理全面启动。进一步落实犬只管理的辖区责任制,实行大队、中队分片包区,制止、劝导敞放犬只、违规携犬影响环境卫生、占道兜售犬只等300余起,捕捉城区流浪犬58只,犬只管理工作逐步落实。
(四)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进一步夯实。一是清扫保洁到位。积极推行“机扫+人保+洒水+冲洗”作业模式和“三扫两洒、巡回保洁”制度。增加清扫保洁人员320余人次,街面乱堆乱扔垃圾明显减少;加强对公厕、垃圾容器的保洁、除臭灭蝇工作;清理卫生死角积存垃圾200余吨,城区环境卫生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二是垃圾处理到位。新增垃圾收运车1辆、新型小垃圾箱50个,督促清运企业及时清运、密闭运输,确保垃圾日产日销无积存、无遗漏。按规定收运餐厨垃圾,实现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三是问题解决到位。解决了餐厨垃圾收运等遗留问题5个,完成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技改、雨污分流及应急池建设项目工程,稳步推动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落地。四是垃圾中转站新(改)建基本完成。回马镇、隆盛镇垃圾中转站改建工程已完成,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玉峰镇、智水新建垃圾中转站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即将进行试运行。
(五)各项重点专项工作进一步推进。一是群众诉求得到解决。按照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要求,在蓬莱小学、大英中学、实验学校等开展校园环境周边治理48次;在城区农贸市场开展专项治理18次;共处理各类12345政府热线工单2000余件,电话投诉3300余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政协提案12件,解决了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二是扫黑除恶得到落实。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强化对市场、学校、死海、步行街等商业区域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和建筑行业招投标领域的线索收集、排查。向县扫黑办移交涉恶线索1条,完成省委第四巡视组移交线索核查1件、县扫黑办移交线索核查2件。三是脱贫攻坚得到推进。积极组织迎“省考”,坚持开展入户走访活动,组织“暖冬行、爱传递”“大走访、大排查”等活动5次。扎实开展产业扶贫工作,对帮扶贫困村“以购助扶”50000余元,贫困村蓄金村桃产业收入400余万元,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四是全市现场会准备就绪。全市城市管理第四季度现场会将在大英举行,目前现场会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组成。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成立于2007年9月,机构改革前名为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下属事业单位三个分别为:大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英县城市管理特勤大队,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增加三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大英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大英县建设监察大队、大英县环卫中心。共计6个下属事业单位,均不属于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二)人员概况。
1、现有人员情况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10名,实有19人;行政工勤编制0名,实有1人。特勤大队现有事业编制54名,实有52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现有事业编制5名,实有6人;城乡规划监察大队编制4名,实有4人;建设监察大队编制8名,实有8名;环卫中心编制5名,实有5人执法大队编制48名,实有0人。
2、人员变化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机改前行政7人,机改后增加12人,共计公务员19人;行政工勤机改前1人,机改后1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机改前55人,机改后增加20人,共计事业人员75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168.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6.91万元,占91.8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51万元,占4.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9.28万元,占3.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22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8.29万元,占40.63%;项目支出2510.92万元,占59.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63.5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95.82万元,增长129.8%。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增加后,人员增加、环卫项目增加,所以总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3.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09.45万元,增长121.68%。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增加后,人员增加、环卫项目增加,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3.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0.13万元,占2.35%;卫生健康支出(类)42.97万元,占1.11%;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4.56万元,占0.38%;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611.67万元,占93.9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3.72万元,占2.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843.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0.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支出决算为14.56万元,完成预算7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餐饮油烟改造项目还在推进中。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96.6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803.01万元,完成预算98.54%,本年度有结转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