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评价内容(公式计算结果=X) | 得分 |
(20分)项目决策 | (10分)科学决策 | 必要性(政策依据) | 5 |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 | 5 |
可行性(政策完善) | 5 | 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5 | ||
(10分)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 5 | |
合理性 | 5 |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 | 5 | ||
(10分)项目管理 | (7分)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是否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 3 |
资金使用 | 4 | 资金使用规范 | 4 | ||
(3分)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项目绩效 | (20分)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 5 |
完成质量 | 5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 4 | ||
完成时效 | 5 |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 5 | ||
完成成本 | 5 |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 5 | ||
(50分)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适用于经济发展类项目。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投入产出率、回报率、增长率等指标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撬动率、贡献率、达标率、就业率等指标 | 7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7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主要反映资金使用者是否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以及民生类项目中受益群体是否应覆盖全覆盖,覆盖率是衡量指标。重点考核覆盖率、知晓率等指标 | 8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重点考核使用率等指标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适用于民生类项目。满意率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满意率等指标 | 10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支出中,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支出中,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支出中,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支出中,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在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中,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 收入决算表
表1-2. 支出决算表
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表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