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65元,增长4.6%,其中,工资性收入12983元,增长3.9%;经营净收入12649元,增长4.6%;财产净收入4038元,增长8.5%;转移净收入8895元,增长3.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2777元,增长3.6%,其中,食品烟酒支出7953元,增长3.0%;医疗保健支出1514元,增长9.8%;教育文化与娱乐支出1825元,增长5.2%;居住支出4421元,增长3.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4.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07元,增长6.3%,其中,工资性收入5764元,增长7.1%;经营净收入6824元,增长5.7%;财产净收入469元,增长12.7%;转移净收入7649元,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688元,增长5.3%,其中,食品烟酒支出6304元,增长4.9%;医疗保健支出2378元,增长8.9%;教育文化与娱乐支出1268元,增长1.5%;居住支出4257元,增长4.3%。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5.6%。
年末全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212人。全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58万人(含待遇领取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95万人(含待遇领取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98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6.8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84万人。
年末共有1052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12196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分别为680元/月、480元/月。全年城乡特困供养2309人,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城市884元/人·月、农村624元/人·月。全县共有养老机构18个,养老床位2201张。
注:
1.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大英统计年鉴—2022》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公报中2018—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增长速度及三次产业结构为最终核算数;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及三次产业结构为初步测算数。
3.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6—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
4.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对2010-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进行了修订。
5.公报中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电信、金融、旅游、对外贸易、财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居民生活、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