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授权专利333件,年末全县拥有有效发明专利87件。全县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24.8亿元,下降32.6%,全社会研发投入2.15亿元,增长2.8%,投入强度1.13%。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3家,取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91家。
九、文化旅游和卫生健康
全年建成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省级试点镇1个,打造省级、市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镇和样板村6个;年末拥有县级文化馆1个;拥有县级图书馆1个,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10万册。全年“四馆”服务群众8.5万人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逾20场、“我们的中国梦 文化进万家”“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127场、街头艺术展演131场;开展书法培训、戏剧戏曲培训、文艺采风等系列活动54次,创作文艺作品320余件。
年末共有A级旅游景区5家、星级饭店4家。A级景区接待总人数321.56万人次,门票收入2000.97万元。
年末医疗卫生机构435个,其中医院21个(民营医院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14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279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26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42人,注册护士799人,乡村医生463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261人。
十、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87965.08万千瓦时,增长18.0%,其中工业用电量38271.18万千瓦时,增长14.0%。全县单位GDP能耗下降0.5%,规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8%。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5%,上升0.8个百分点;郪江平均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污水处理率达97.2%。
十一、人口
2022年末,全县户籍人口51.5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45万人;常住人口37.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5.9%,比上年末提高0.4个百分点。
图5 2018-2022年年末常住人口
十二、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2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89元,增长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