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项):指用于预测全县经济发展中的主要核心指标相关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用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纲要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编制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用于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医疗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缴纳部门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缴纳部门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4.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粮油事务支出。
15.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指用于其他粮油事务补贴。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发展改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2020年度主要包括: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大英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英县项目工作服务中心、大英县价格认定中心、大英县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站、大英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
3.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5.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定等工作。
6.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拟订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提出全县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7.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区域合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9.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10.承担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供应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和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协调推进绿色经济发展。
13.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5.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投工作,对国家、省、市和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6.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县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县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