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成效,报送信息。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和成效形成总结,连同相关图片、声像等资料,于6月25日前报送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联系人:何若娴;联系电话:7820516;邮箱:527060395@qq.com)。
附件:1.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标语
2.遂宁市民政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遂宁市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1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标语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6月1日起施行
2.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5.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6.关注一个成长的心灵,播种一个灿烂的明天
7.家庭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第一课堂
8.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是每个公民的职责
9.用真诚服务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祖国未来
10.维护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1.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托起祖国明天的太阳
12.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关注下一代健康成长
13.健全未成年人服务体系,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4.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15.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6.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7.法律保护,社会关注,共同托起未成年人的一片蓝天
18.关爱下一代成长,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19.推进和谐社会发展,加快未成年人维权
20.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撑起民族未来
21.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少年合法权益
22.维护少年合法权益,需要全民努力
23.坚决依法维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4.关注未成年人维权,构建祖国美好明天
25.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就是维护人类的尊严
26.保护未成年,温暖爱心田
27.关爱未成年人,法律来维权
28.让法律为未成年人维权保驾护航
29.让法律为未成年人维权撑开一片蓝天
30.为花季少年维权,让法律彰显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