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革命老区建设 | ||||
预算单位 |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0 | 执行数: | 5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解决老区群众生活出行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老区人民的生活环境,切实使老区群众享受到实惠。 | 完成目标99%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建设辐射村庄数 | 1个村庄 | 1个村庄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项目合格率 | ≥99% | 99%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间 | 2018年12月底前项目验收 | 2018年9月14日项目验收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革命老区项目使用资金控制在预算数内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建设辐射范围内群众受益率 | ≥90% | 9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建设辐射范围内群众受益率 | ≥90% | 9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9% | 99% |
2.基本财力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7万元,执行数为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资金实施,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本原则,保障了工资发放、机构运转、民生改善等责任落实。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使用日常检查监督不够严格,对资金使用范围不够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资金使用规定,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乡镇基本财力保障 | ||||
预算单位 |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7 | 执行数: | 47 | |
其中-财政拨款: | 47 | 其中-财政拨款: | 47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本原则,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民生改善等责任落实。 | 完成目标99%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象山镇政府干部职工人数 | 41人 | 41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使用率 | ≥99%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保障2018年机构运转、工资发放、民生改善 | 在2018年底前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 完成率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资金内 | 项目资金使用控制在47万元内 | 项目资金支出共计47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干部职工需求满足度 | ≥99% | 99%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体现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 保障2018年全年工作顺利开展 | 2018年工作顺利开展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通过项目实施,力争使象山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 | ≥99% | 99%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基本财力保障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革命老区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乡镇基本财力保障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象山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9万元,比2017年增加15.35万元,增长21.25%。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干部报酬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象山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各业务部门购置打印机、电脑、空调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象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用于开展人大代表工作事务。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政府办公行政运行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政府行政运行其他支出费用。
12.文化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文化传媒支出费用。
13.文化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指文化类其他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80万元,完成预算40.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