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部门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努力探索具有法治特色的综合执法模式和途径。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化办事程序,积极对接县行政审批局,划转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3项行政许可权力,简化程序,联合制定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指导做好审批前的各项工作。实行容缺受理,可在企业做出承诺时免于提供部分材料,实现“四减”(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次数)。坚持靠前服务,牢固树立变末端执法为靠前服务的意识,主动走进企业,与企业面对面沟通,积极协助工地完善项目开工条件、审批流程、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对符合“容缺审批”规定的项目,帮助企业落实工地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指导企业尽快开工建设。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规范管理,严厉打击串通投标、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共对19个招投标领域的违法线索进行核查处置,并将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录入遂宁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合法性审核备案管理,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重要合同签订、重大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三)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涉及到改革、发展、稳定和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问题均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谋划“借道经营”模式、设置便民服务点和打造城市管理“示范街”、“严管街”前,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合理确定设置地点。强化法律顾问作用,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聘请有资质律师作为部门法律顾问,参与部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局下属事业单位环卫中心承接公用事业局环卫职能工作。及时整合划转人员,全面向执法一线倾斜人员力量。按照省、市、县实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5+1”方案,对拟承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776项进行清理。落实“三项制度”,加大了执法记录仪、相机、录音笔等设备的购置和配备,并结合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培训,对全过程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及相关具体规定进行了重点培训,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性。完善了行政执法公开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及微信微博等相应的进行信息公开,全年公示行政执法信息约200余条。严格按照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对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或建议,并做到案案审核,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化、合理化,全年共立案38件,目前已办结36件,实施行政处罚1702960.63元。深入推进“智慧化城市体系”建设,数管中心运行模式和处置程序进一步完善。全年共处置案件98466件。平台受理信息81259条(采集员上报53607条,视频巡控27531条,社会公众举报121条);立案派遣81257件,处置75749件,处置率93%。开展标准化建设规范执法裁量权工作,厘清了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调整清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住建领域执法裁量清单,制定了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连续两年在全市城管系统执法卷宗评选活动取得优秀案卷成绩。
(五)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2020年,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26件,其中2020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5件,协办件13件,2019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8件。二是建立了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明确10种情形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今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了执法监督意见箱和“12319”举报热线电话,严格查处执法人员执法乱象行为,局发督查通报19期、问题整改清单20期。二是将“两法衔接”工作作为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及法治城管建设工作的重点之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开展与检察院结对共建党建、法治活动。公安部门介入及时故意阻扰执法、涉嫌犯罪等案件,现场协调9起,行政拘留1人。接到检察机关移交线索1起,立案1起,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1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了“一单两库一细则”,梳理出部门本级市场主体项目26项,并对随机抽查的项目、依据、内容、方式、频次等进行了统一细化。针对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永逸广场二期项目、三和锦城项目建筑工地扬尘扰民行为,五星桥市场周边秩序、夜啤酒噪音扰民行为等进行了重点抽查。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办理12345投诉件2373件,书记县长信箱交办件12件。按时办复率均达100%,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当中。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深入实施“法律七进”,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将《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纳入局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及“法律七进”普法重点,邀请法律顾问、专家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2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通过定点宣传、主题宣讲、法治扶贫、“两微”平台等方式,开展了城管、安全、3.15、11.9等法制主题和疫情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落实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