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08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8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0.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其他医疗保险费。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就业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
公用经费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就业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都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一是接待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领导莅遂检查指导、调研考察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实名制登记、信息化及基层平台建设等工作。二是接待市州兄弟县人社部门来大英进行交流学习。三是接待国内外专家到我县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和智力服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都无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就业中心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培训费0.6万元,差旅费0.6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都无预算。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500%。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交流增加。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233.3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外出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就业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就业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县就业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了2.2万元,下降了28.5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就业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以及设施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及运行维护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就业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县就业中心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行政运行: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和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