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30.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完成预算3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87万元,下降41.8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9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1万元,工作交流、扶贫迎检等。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3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建设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二)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天保镇人民政府总体收支基本平衡,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办法进行财务收支,三公经费管控合理,无小金库,无违规发放钱物的情况。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村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的要求。项目按期完成有效改善了群众道路交通,受益人数达到了项目实施目标的100%。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资金拨付及时,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受益群体满意度100%。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村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沙石咀村“壮大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大英县天保镇村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8万元,执行数为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效益方面等能达到了预期效果和目的,受益对象满意度非常高,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2019年沙石咀村“壮大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保障群众方便购买农具。通过对村民进行走访,其对所建项目表示满意,切实的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发现的主要问题: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机制建设。
(四)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大英县天保镇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天保镇自行组织对村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9年沙石咀村“壮大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大英县天保镇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大英县天保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46万元,比2018年增加27.18万元,增长46.6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天保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保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指用于人大代表日常办公费用及代表会议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指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 指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支出、群众艺术馆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用于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河流治理与保护等方面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及日常办公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业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产生的办公及印刷费。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2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不能划分具体的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英县天保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按照大编委发【2019】58号的文件要求,我镇共设置7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具体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
(二)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28人,便民服务中心6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人(实有5人,超编1人杨俊),宣传文化服务中心2人,农民工服务中心2人。
二、部门管理情况
(一)综合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单位管理情况。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始终把握认真负责,做实做细的原则,统筹兼顾部门的主要职能、任务,科学合理的编制各项支出,确保实现本部门职能。
2.内控管理。按《会计法》的规定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合理的归集收入、费用、支出,设立内控岗位,每一笔支出都需要报账员、内控人员、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确保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证账、证、表的真实、全面、准确。
3.资产管理。在资产的日常管理方面,将单位固定资产层次化、集中化管理,对于新增固定资产,做到账务和资产管理系统及时入账,落实保管制度,责任到人。对于资产盘盈、报废等,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财政部门核实审批后严格按照资产处置程序办理。
4.绩效管理。一是按照相关会议文件规定,合理科学编制绩效。强化服务功能,创建科学完善的考评考核机制。二是强化绩效机制。创建公平高效的动力提升机制。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奖励制度和职位晋升机制,实行与工作业绩挂钩,最大限度发挥人才的潜能。
5、在信息公开方面,按照省市县的要求,按时按量进行了公开公示,确保了公开的质量。
(四)整体绩效
通过绩效评价,我镇预算及预算执行已达到镇预期基本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二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四是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五是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三、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了部门财政预算资金收支执行情况,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检验了政策和实际需求相符;对预算资金以及重点项目资金使用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得到了全方面的考核。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完善,精细化程度不够,事前事中事后跟踪不够,督促不力。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管控,完善制度,积累经验。优化绩效评价目标的整体编制,不断提高精准、精细化程度。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加强效能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开展文明创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促进天保镇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2
大英县天保镇2019年综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的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2019年县财政局下达“一事一议”建设资金88万元,其中:经县相关部门审核项目4个。
1、天宝村5社道路建设项目。道路长0.4公里、宽3米、混凝土厚度0.2米、连砂石铺设0.2米,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10万元、整合其他建设资金10万元。
2、石福安村3、6社道路建设项目。道路长0.48公里、宽3米、混凝土厚0.2米,连砂石铺设0.2米,项目总投资24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15万元、农户自筹建设资金1.3万、整合农村运行维护资金13.7万元。
3、檬刺桥村1、8、9社道路建设项目。道路长1.48公里、宽3米、混凝土厚0.2米,连砂石铺设0.2米,项目总投资74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37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0万元、整合农村运行维护资金27万。
4、道湾村9社道路建设项目。道路长1.04公里、宽3米、混凝土厚0.2米,连砂石铺设0.2米,项目总投资52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26万元、农户自筹资金2万元、整合农村运行维护资金24万。
二、2019年沙石咀村“壮大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农机超市建设项目,总投资20万元。
2、猪场圈舍建设项目,总投资约80万元。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1)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补助资金88万元,计划用于村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天宝村5社道路建设补助10万元,石福安村3、6社道路建设项目补助15万元,檬刺桥村1、8、9社道路建设项目补助37万元,道湾村9社道路建设项目补助26万元。截至目前,到位总资金8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2019年沙石咀村“壮大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到位总资金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截至目前项目实际支出共计108万元,未拨付80万元。在2019年12月31日对完工项目已全面竣工决算,达到了预期效果,目前已经全部通过验收交付使用,达到了预算申报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相符,建设质量和项目内容得到了村民的充分肯定,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未实施的猪场圈舍建设项目80万元,计划在2020年5月与腾英公司联合建设猪场圈舍,同时整合龙坝村2020年“壮大集体经济”100万元建设资金进行猪场圈舍建设。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19年“一事一议”建设资金和“壮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遵循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程序申报使用资金,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在实施前,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立项和预算,按照(川办发【2010】5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组织村民代表以投票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投票,选定中标公司。(按照比选的方式报价后,再由村民代表投票决定中标公司)。同时项目业主单位也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项目施工中标单位的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实施单位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项目理财小组、项目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小组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建设和保证了项目建设的质量。
三、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项目预算安排,(1)天宝村5社道路建设项目。(2)石福安村3、6社道路建设项目。(3)檬刺桥村1、8、9社道路建设项目。(4)道湾村9社道路建设项目。(5)农机超市建设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完成计划目标,通过验收质量完全合格。
2、项目效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