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改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大英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中心、大英县项目工作服务中心、大英县价格认定中心、大英县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站、大英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
3.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5.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定等工作。
6.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拟订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提出全县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7.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区域合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9.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10.承担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供应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和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协调推进绿色经济发展。
13.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5.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投工作,对国家、省、市和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6.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县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县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21年,县发展改革局编制人数为6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4人,保留机关工勤人员3人。2021年末在编人员实有63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42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财政资金收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