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于保障农业稳产保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履行牵头协调和属地管理职责,各单位要按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加强统筹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农资打假合力,针对专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重点整治、及时处理、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担当作为,加强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中、省、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农资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对标对表,按时保质完成好农资打假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加快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二是全面落实农资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执法监管机制,筑牢农业安全“防火墙”。三是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深化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明晰执法职责,严格执法责任,优化配强执法队伍,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装备手段,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着力培养一支“一懂两爱”和业务素质过硬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树立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把握时效,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农资打假工作计划安排,研究分析并反馈农资监管执法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总结经验,积极上报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要按时报送相关农业行政执法和农资打假工作信息,各单位第一期于4月18日前报送,后期按月报送农资打假工作开展情况(联系人:胡明,邮箱:10608291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