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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英县“卓筒之星计划”乡土专家评选方案》的函

2021-12-14 15:54|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7|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摘要: {"原始ID":"e879846208584b618411036646cf04cf","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4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文件编号":"大农函〔2021〕169号","附件":[{"Filepath":"/documents/18824998/1420643/7140424816952886.docx","Name":"附件.docx","Filetype":"docx"}]}

(三)资格审查。1216(暂定)开展资格审查。由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园区)发展办公室牵头参照评选条件,申报人员书面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家初评1216日(暂定)组织评选专家开展初评。评选专家组成: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分管领导,相关股室站负责人。由评选专家参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评选,重点核实书面材料是否详实符合评选条件,调查申报人平时表现、申报人经济贡献、申报人业绩等,对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评选出7名人员,提出初人选名单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报县委组织部。

)终评。县委组织部会同各责任部门(单位)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和综合评比,评选产生拟入选名单,并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

)审批命名。拟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各责任单位联合印发正式名单,颁发《卓筒之星计划入选证书》,凭证落实入选者支持政策。

五、评选要求

县农业农村局、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报送推荐人选或个人自荐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卓筒之星计划推荐申报》每人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二)个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1(原件备查);

(三)个人或所在单位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原件备查)

(四)所经营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近年来取得效益、利税缴纳等能证明规模的材料;

(五)其他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材料。

联系人:肖福群;联系电话:0825-7877021

 

附件1.卓筒之星计划推荐申报

2.卓筒之星计划乡土专家评分表

3.“卓筒井之星计划”企业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

          4.“卓筒井之星计划”事业单位推荐人选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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