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吸烟标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要求,基本图形警示标识+投诉电话12345:适用于大堂(厅)、会议室、办公室、活动室、场馆观众席等各类室内禁止吸烟场所,以及走廊、楼梯通道等室外禁止吸烟场所。
二、布置宣传栏及展板
可在宣传栏、走廊、茶水间、会议室、食堂、楼梯、电梯等区域张贴无烟党政机关管理规定和控烟宣传海报,并在食堂或大厅等区域摆放展板。
三、室外区域吸烟区设置
民政局大楼设立室外吸烟区为停车场。
附件5
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标准
一、成立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工作机构,将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
(一)本机关有职责明确的控烟领导小组。
(二)各部门有职责明确的控烟工作负责人。
(三)将控烟工作纳入本机关的工作计划,并有资金保障。
(四)本机关领导班子成员都不吸烟。
二、制定无烟环境建设工作计划及控烟考评制度
(一)建立健全室内无烟规定及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二)有控烟考评奖惩标准和控烟考评奖惩记录。
三、所有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一)无人吸烟、无烟头、无烟味。
(二)建筑物入口处有明确的禁止吸烟提示。
(三)楼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无烟具。
(四)室外可设吸烟区,且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有明显的引导标识。
四、有控烟监督和巡查,及时制止并劝阻违规吸烟行为
(一)机关内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二)对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有培训记录。
(三)有控烟监督和巡查相关工作记录及值班表。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戒烟宣传教育和服务
(一)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控烟宣传材料。
(二)有配合建设无烟环境的宣传内容,提倡无烟文化,倡导建立无烟家庭,保护家人免受二手烟危害,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六、机关职工履行劝阻吸烟行为的责任和义务
(一)有对职工进行控烟知识培训(包括劝阻技巧等),并有培训等记录。
(二)有劝阻工作相关记录和相关制度。
七、有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的措施或活动
(一)掌握机构所有职工吸烟情况及控烟成效。
(二)对职工提供戒烟帮助,必要时协调专业机构获得技术支持。
八、单位辖区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无烟草赞助与促销活动
(一)机关内禁止烟草广告、赞助和促销。
(二)商店、食堂和小卖部不出售烟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