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详见附件)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生产发展股A418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dyxnjz@163.com。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审计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农发行大英支行、大英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大英支行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补贴相关工作。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主要负责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财政、农业、宣传、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对于土地流转、补贴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生产者受益。鼓励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产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三)强化信息管理。各镇(街道)要通过现有统计渠道,建立农业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对列入补贴的农户逐户登记,立档管理,做到将补贴对象与耕地面积一一对应,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网络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报送等工作;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补贴面积具体核实工作,汇总逐级上报。补贴资金发放实行镇(街道)、村两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各镇(街道),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开展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将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骗取、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取消其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其他相关支农政策享受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附件:大英县 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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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 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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