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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5-19 17:29|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1|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摘要: {"原始ID":"1c8ac1cc756245b9bcf401d474679f3e","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0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文件编号":"大农发〔2021〕41号","附件":[]}

(二)配合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做好“20201-10月遂宁市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为75%,未达到100%的考核要求;个别断面水环境质量不升反降,郪江口省考断面同比由Ⅲ类下降为类,难以达到《重点小流域挂牌督办整治方案》的年度目标要求”。

整改时限202112

整改措施:

1.牵头制订通仙河“一河一策”,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联系部门作用,组织落实县级河长相关工作,做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责任领导:唐元林

责任股室:农业生产发展股       

  人:冯本伟

2.深入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责任领导:唐晓春

责任股室:农业生产发展股       

  人:李丽君

3.深入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责任领导:罗俊

责任股室:农业生产发展股   

  人:徐彬

4.长效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

责任领导:徐同

责任股室: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股    

  人:何凯

(三)配合县水利局做好“大英县虽然已划定河道管理范围,但种植退出工作尚未完成,生态缓冲带建设缓慢,临河农业种植面源污染入河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措施:

1.2021年5月底前配合县水利局拟定郪江生态缓冲带实施范围。

责任领导:唐元林

责任股室:农业生产发展股    

  人:宋良

2.2021年4月底前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完成郪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种类排查。

责任领导:赖安珍

责任股室:改革促进股    

  人:周通

3.2021年12月底前按照拟定的生态缓冲带实施范围,指导并督促相关镇在适宜河岸种植植被

责任领导:罗俊

责任股室:农业生产发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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